仙桃市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09 09:12 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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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8月20日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仙桃市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对照督察报告,结合仙桃实际,研究制定了《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聚力建支点、奋进两千亿、勇当排头兵”目标定位,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支点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美丽仙桃建设的具体行动,有序推进本轮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完成后,全面向社会公开,确保整改成效得到社会认可、群众认同。

《整改方案》制定了5个主要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推进。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精准科学依法推进督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五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整改专班)具体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二是明确整改责任。责任单位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不折不扣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三是健全整改机制。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市整改专班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跟踪督办,全程跟踪监督整改进度,发挥预警督办作用,推动整改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调,涉及责任追究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五是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宣传整改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仙桃市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对照《整改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期推进,按标整改,按时销号。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张  岂

责编:胡平安

审核:肖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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