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复,现将市革命烈士纪念碑(旧址)等15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以第三方测绘单位出具的各地测绘现状图为准,具体范围按各乡镇人民政府目前实际管理、使用的现有区域划定。
二、保护范围一经划定,严格保持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增减,不得侵占、破坏或从事有损纪念设施的活动。
三、公告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公告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单位: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地址:仙桃市沙嘴街道沔州大道中段九局特1号
联系电话:0728-8237054
联 系 人:高霞
特此公告。
附件:各地测绘现状图(共15份)
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