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5月6日发布了《关于拟注销仙桃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仙桃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依法予以注销:
许可证编号:仙影映第10号
企业名称:仙桃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仙桃市沙办宏达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马健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仙桃烽禾电影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仙桃市新闻出版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