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退役军人办〔2021〕34号)通知精神,从2021年起,我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每年需要进行年度确认。截至目前,2025年度我市共有6名优抚对象未进行年度确认,请下列优抚对象(详见附件)看到本公告后速与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并完成年度确认。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未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
特此公告。
仙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