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2025年至2026年,在我市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未按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2.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账务公开不及时;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公共收益未单设账户管理、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共收益。
3.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出现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不及时。可以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计划的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未及时组织实施。
4.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8206698(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1245283361@qq.com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诬告陷害、提供不实信息,对他人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