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市城管执法局立足主责主业,创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模式,为商户营造宽松经营环境。
一、总体目标
聚焦商户经营需求与市容管理平衡,在保持城市街面干净整洁、沿街商户管理有序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商业空间布局、创新宣传管理机制、提供个性精准指导、升级服务保障体系,着力构建“规范有序、活力彰显”的特色消费场景,实现城市治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重点任务
(一)拓展商业承载空间
1.打造柔性管理示范带。一是支持新街、沔街、沿河大道、森林国际北苑、干河路(仙桃大道至黄金大道)、宏达路(桃源路至黄金大道)、复州大道(袁市桥至大新路)、昌升路(桃源路至黄金大道)、何李路(沔阳大道至沔街大道)、沔阳大道(何李路至叶王路)等区域作为外摆经营示范区,每日18:00-24:00在指定区域规范外摆。二是支持大型商贸企业节假日在自有场地开展外摆促销。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临街商铺节假日开展外摆经营。
2.培育夜间经济新地标。实施文化步行夜市“场景焕新”工程,打造主题化消费节点。建设体育广场“夜经济综合体”,构建“餐饮+购物+娱乐+体育”融合消费圈。
(二)创新宣传管理机制
实行“负面清单+正向引导”管理模式,在确保安全规范前提下,开放五类经营宣传场景:
1.企业形象展示类:商铺出入口规范设置的招聘招商海报、玻璃橱窗上张贴自身产品类和形象宣传类海报等。
2.便民导示类:在自有红线内设置的引导标识、临时指示牌等。
3.促销活动类:节假日在自有红线内设置促销道旗、小型宣传牌匾等。
4.信息公示类:在建楼盘立面上设置的楼盘名称、联系电话等。
5.临时设施类:早晚间在自有红线内临时堆放的货物、生活设施等。
(三)实施招牌广告需求“三服务”
1.连锁品牌招牌广告“个性服务”。连锁经营的品牌店、专卖店,允许参照其他城市设置方案,按照“一店一议”原则,给予更大力度的个性化设置支持。
2.新设置招牌广告“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主动上门,为新装修商户提供招牌广告政策辅导,协助商户完成设计需求,帮助商户快捷办理相关手续。
3.存量不规范招牌广告“分类服务”。对无安全隐患、符合审批条件的存量招牌广告,补办相关手续;对可以通过整改达到规范要求的,主动服务指导,确保规范达标。
(四)优化营商服务保障
1.建立“三免”惠企惠商机制。一是免除节假日宣传占道费。二是免除节假日促销占道费。三是免除政府主导的大型商贸活动占道费。
1.推行“三主动”服务模式。一是主动上门开展外摆区域规划指导。二是主动提供商业活动安全评估服务。三是主动对接重点企业个性化需求。
1.实施“双承诺”管理制度。一是商户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二是物业单位签订《场景管理承诺书》。
本举措实施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