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毛嘴、彭场等乡镇工业集聚区普遍存在依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现象。
二、整改目标
完善乡镇工业企业排污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水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排放标准,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措施1:建立企业排污管理制度。制定乡镇企业污水管理方案和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实施。加强企业排水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措施2:规范办理排水许可手续。彭场镇、毛嘴镇对各排水企业进行筛查,形成详细清单,督促有明显特征污染物的企业,加装污水预处理设施、水质监测设备和计量设备,办理排水许可证后方可接入污水公共管网。
措施3:加强排水工业企业日常管理。督促排水工业企业规范、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纳管标准。严查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措施4: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加强运维管理,严格管控进、出水水质,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根据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的《仙桃市乡镇企业污水排放联合管理方案》,明确了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属地政府和运营单位等各方职责,规范管控企业污水排放行为;同时,乡镇污水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对企业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发现企业有偷排、超排、漏排的问题,及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政府进行查处,督促企业整改。
2.彭场镇、毛嘴镇对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排查,并建立了企业排水信息台账,督促属地企业办理排水许可证手续,目前彭场13家、毛嘴3家企业办理了排水许可证,其他企业正在陆续办理。
3.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2024年仙桃市重点流域、湖泊涉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等共计123家企业纳入检查名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涉水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涉水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推动污水排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稳定达标排放。2024年1-3季度,共检查涉水企业92家,发现12家企业共29个环境问题。针对发现环境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格立案查处。2024年来,涉水立案1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件,决定处罚金额86.848万元。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涉水典型案例6个,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震慑。
4.建立了乡镇污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未按时完成事项进行通报并下达督办,并严格纳入运营期绩效评价扣分结账,每半年开展一次乡镇污水处理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效持续向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PPP合同约定及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每月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2.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大对企业污水排放口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各地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仙桃市乡镇企业污水排放联合管理方案》,多方联动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日常排水行为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规范运行污水预处理设施,保障各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稳定。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张道静 电话:13297208866
黄 华 电话:18007226677
刘 刚 电话:18972632263
验收责任人:叶方雄 电话:13593935737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