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些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完善、运行不正常。剅河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00立方米/天,实际处理量仅有800至1000立方米/天,运行质效低下。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严格绩效考核,确保运行正常。同时对剅河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居民户污水排口进行排查,做到应接尽接,应处尽处。
三、整改措施
措施1: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加大日常监管与三方绩效评价考核力度,促进运营单位规范履职,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措施2:加强剅河管网排查。组织运营单位对剅河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进行排查,确保居民和企业的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应处尽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建立了乡镇污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未按时完成事项进行通报并下达督办,并严格纳入运营期绩效评价扣分结账,每半年开展一次乡镇污水处理运营期绩效考核评价,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效持续向好。
2.2024年3月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2024]257号)文件精神,安排排查工作专班,重点对剅河镇管网覆盖范围内小区、学校、医院、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酒店等用水大户管网接入情况,管网否存在损毁、渗漏、淤堵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本次集中排查发现管网堵塞两处、管网塌陷一处,5月份已将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目前剅河镇污水管网通过常态化排查与整治,无管网堵塞和污水漫溢的情况,基本做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按照PPP合同约定及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每月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2.进一步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加大排污口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直接责任人:朱 浩 电话:18007121823
验收责任人:叶方雄 电话:13593935737
仙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