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

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服务
  • 概述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提取条件及额度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申报条件及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或具有一类银行卡功能的社保卡);

    (2)首期付款的税务发票原件;

    (3)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省或市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

    备注:(1)二年内的购房行为(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跨月后,可以提取一次。

    (2)直系亲属购房请带关系证明。

  • 申报渠道和方式

    温馨提示:网上申报地址 (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大厅窗口申报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积金综合窗口办理)

  • 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