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9-04-09 08:38 来源:仙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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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部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及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切实规范我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购药安全,4月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及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企业自查整改及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该局组织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并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

  该局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有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通报市医保局,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发现有“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发现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一律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通讯员 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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