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营准办 娱乐场所经营审批
请选择子主题
  •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要求多少?

    根据《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三、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和消费者数量核定,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

  •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学校周围,其中学校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根据《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规定,学校指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实施初等和中等教育的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和其他以未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各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