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验收公示工作的函》《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5〕17号)等文件要求,仙桃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已整改完成,经省级验收合格,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6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陈华兵 电话:0728-3268965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5)自行验收情况的报告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中共仙桃市委、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5〕17号)要求,仙桃市成立验收组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仙桃市省序号45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市级自行验收,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核实,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自行验收合格,形成了验收报告。现申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序号45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还有52宗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未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荆州松滋市原金松化工公司污染地块土壤苯含量超过二类用地限值,但未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就已建成工业厂房并投用。
二、整改目标
将全市具备条件的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纳入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实施监管,并按流程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
三、整改措施
将仙桃市茂源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高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星火氨基酸有限公司等4宗腾退地块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优先监管模块管理,按要求落实土壤污染管控措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10月9日,省经信厅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原材料函〔2024〕255号),反馈仙桃市共有4宗地块需进行整改,分别为仙桃市高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茂源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仙桃市星火氨基酸有限公司。根据反馈的地块清单,仙桃市迅速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龙华山街道对4宗地块进行实地排查,并会同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仙桃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腾退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整改任务清单。针对相关地块企业存在的问题,仙桃市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安排,迅速成立由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整改要求。对涉及整改的企业分别下发督办函6次,对进展缓慢的企业下发联同督办函1次。为确保整改工作精准高效推进,仙桃市采取现场督办、专项调度、宣讲政策、思想动员等措施,督促企业迅速整改,目前4家企业均已整改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仙桃市茂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4年12月1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24日出具备案函予以备案;
仙桃市高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5年3月18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3月31日出具备案函予以备案。
仙桃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5年3月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8日出具备案函予以备案。
仙桃市星火氨基酸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2025年4月22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4月30日出具备案函予以备案。
以上地块初调结果均未超标,确认不属于污染地块,并已按要求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4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规定,2025年4月22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仙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仙桃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联动监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仙桃市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省序号45)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自行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