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仙桃市委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4〕30号)相关要求,我单位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序号19: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全省113个纳入省级考核的县城中,仙桃市2023年1月至11月大气细颗粒物浓度值38微克/立方米,排名倒数第3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66微克/立方米,排名倒数第14,同比后退34名;优良天数比例83.5%,排名倒数第4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4,排名倒数第39。督察发现,仙桃市工业废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仅2023年,仙桃市就有13家工业企业因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或超标排放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如仙桃市义华机械铸造公司无组织排放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武药制药公司仙桃分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均给周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物料、废渣堆存和转运扬尘管控不到位。如仙桃市城区何湾社区聚集建筑垃圾堆场、建筑砂石场、制砖厂等多个企业,现场存在多个砂石料露天堆场,环境脏乱。胡场彩瓦厂、邓王脑砖厂等企业“三防”措施落实不严,卸料和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力度,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涉及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整改措施
措施1: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编制《仙桃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通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能源结构升级、调整交通运输结构、重点行业监管、污染物减排工程等方式,切实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措施2:开展重点区域排查溯源。在夏季臭氧防控关键时期、秋冬季PM2.5防控关键时期,通过对省控点周边、城市上下风向、西流河新材料产业园等区域开展污染源监测走航,发现高值区域并针对性开展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影响。
措施3:严查大气污染违法行业。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或扬尘治理措施。对2023年依法查处的13家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从严处罚。
措施4:督促问题整改。督促何湾社区聚集的砖瓦厂、碎石厂、胡场彩瓦厂、邓王脑砖厂等企业落实料场覆盖、洒水、抑尘措施,督促仙桃市义华机械铸造公司、武药制药公司仙桃分公司规范运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压实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由属地政府督促何湾社区聚集的建筑垃圾堆场、建筑砂石堆场进行清运整治,规范现场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印发工作方案。结合《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制定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措施,形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重点行业提质增效、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涉气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10项行动、31项具体任务,制定月调度清单,每月定期开展工作任务调度,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专班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办,工印发问题专班函12份,交办整改涉气问题42个。
措施2:开展走航监测。为切实加强大气空气质量监测,找准污染源,针对性开展防治,分别于4月22日-29日、6月7日-24日、7月23日-27日对全市重点区域如仙桃高新区、西流河化工园、省控空气质量站点周边等进行走航31次,出具走航报告31份。
措施3:制定涉气执法检查方案。年初,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4年仙桃市打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对涉气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一是结合“双随机”执法活动开展涉气专项执法检查。2024年双随机库涉气企业175家,1-11月已检查170家,检查发现33家企业65个问题,针对发现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二是开展塑料颗粒行业专项执法检查。4月,对彭场镇塑料颗粒行业集聚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16家塑料颗粒行业企业共107个问题,针对问题企业均下达了环境问题提示函,督促、指导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其中3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开展铸造行业专项执法,8-9月,对全市19家铸造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15家企业共48个环境问题,针对问题企业下达环境问题提示函10份,督促企业整改。四是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来,涉气立案13件,处罚10件,处罚金额52.5695万元。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涉气典型案例6件,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震慑。五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2023年依法查处的13家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整改情况开展后督查。已督促2023年查处的13家大气污染违法企业进行整改并开展后督察,13家企业均已整改。
措施4: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目前何湾社区聚集的砖瓦厂、碎石厂部分已拆除,剩余企业已落实料场覆盖、洒水抑尘措施。胡场彩瓦厂已对堆场进行了覆盖,邓王脑砖厂建设了原料仓库,同时对于料仓外的料堆进行了覆盖。仙桃市义华机械铸造公司、武药制药公司仙桃分公司已按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紧盯该项整改任务,持续加强监管,确保不反弹。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27日)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9)集中验收意见.pdf
直接责任人:刘佳威 18307282367
鲜 超 13972173337
翟 勇 18372880599
崔守琪 18672880699
裴卓然 18672695801
邬佳琪 16608665911
鄢永方 13593933934
验收责任人:李启文 158268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