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4批)

发布时间:2024-05-31 08:41 来源: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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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2024年5月31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B202405210059(重点关注件)仙桃市彭场镇湖北展朋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长埫口镇何坝工业园区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位置紧临汉江边,其中展朋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0年国庆期间发生了重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按照国办发2017年77号文件和长江大保护文件规定应当搬迁,但是目前为止仍未搬迁。彭场镇、长埫口镇其他污染1、信访人反映“展朋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0年国庆期间发生了重大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事项,经调查核实,是一起因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造成的自来水异常责任事件,属实。2020年10月1日,因该公司员工操作失误,导致本应打入应急池的含钡超标的冷却水反压进入自来水管网,造成彭场镇马沟村20余名村民饮用污染的自来水后发生钡中毒现象。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积极妥善处置,无人员死亡,并按照应急管理部和省、市专家组意见,对隐患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对该公司管网与自来水公司管网进行了物理切断,杜绝了同类意外事故的发生。2021年6月5日,根据应急管理部专家组意见同意该企业恢复生产,并按照工作要求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管。对危化品泄露事件负主要责任的彭场镇自来水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李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蔡某某、刘某被仙桃市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蔡某某、刘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信访人反映“仙桃市彭场镇湖北展朋新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国办发2017年77号文件和长江大保护文件规定应当搬迁,但是目前为止仍未搬迁”事项,经调查核实,湖北展朋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处于全面停产状态,正在按计划逐步搬迁至新材料产业园,不属实。根据《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和《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鄂安发〔2017〕1号)要求,仙桃市制定《仙桃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工作方案》中明确,对处于人口密集区的绿色家园等3家企业和处于化工园区外的茂源化工等5家企业,共8家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不在搬迁范围内。根据《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和《仙桃市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实施方案》要求,对沿江15公里内的化工企业实施关改搬转。根据现场测量,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距汉江直线距离17.5公里,不在文件要求的关改搬转范围内。2021年,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在我市新材料产业园内征地120亩实施整体搬迁改造;2021年8月,该企业搬迁项目年产30000吨高纯电子级粉体材料通过入园评估,准予落户仙桃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2022年4月该企业搬迁项目正式启动建设,2023年8月碳酸钡生产线试生产。目前,湖北展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已全面投产,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初已处于全面停产状态,目前各类车间已去功能化处理,拆除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3、信访人反映“长埫口镇何坝工业园区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企业位置紧临汉江边,按照国办发2017年77号文件和长江大保护文件规定应当搬迁,但是目前为止仍未搬迁”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长埫口镇何坝工业园中,维迅化工、康化科技、吉星化工、康恺科技、锌汇化工、福瑞特科技等6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正在有序进行生产装置去功能化或拆除。仙盛科技2022年4月在新材料产业园征地88.41亩,投资3.3亿元新建年产1000吨氰苄项目,现有厂区已停产,正在有序拆除设备进行搬迁工作;仙粼化工2021年6月在新材料产业园征地600亩,投资30亿元,新建仙粼化学新材料一体化项目。2022年8月新厂区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2.5亿元,原料罐区、主副道路、装卸区等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预计2025年5月份有机硅和聚乙烯亚胺项目可投产。根据《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允许仙粼化工现厂区过渡性生产至2025年12月底关闭。
属实安全稳妥推进展朋新材料公司和何坝工业园的搬迁工作,消除环保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向周边居民宣传告知企业搬迁情况,消除居民疑虑。1、加强搬迁安全管理。按照危险化工品管理要求,安全稳妥推进湖北展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何坝工业园搬迁工作,消除环保污染风险。2、加大宣传力度。向展朋新材料公司和何坝工业园周边居民宣传告知企业搬迁情况,消除居民疑虑。已办结
2D3HB202405210060仙桃市通海口镇武脑村1组宝宗源木材有限公司每天7:00至19:00开展生产作业,噪音扰民,且该厂并未通过环评。通海口镇噪音1、信访人反映的“宝宗源木材有限公司每天7:00至19:00开展生产作业,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属实。5月14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东厂界外1米噪声监测值为73.0dB(A),南居民区墙外1米噪声监测值为64.6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90)规定的限值。5月22日,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未封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未采取有效措施直接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2、信访人反映的“宝宗源木材有限公司未通过环评”事项,经调查核实,不属实。该项目属于木材加工业,根据其生产工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规定,不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实督促宝宗源公司尽快采取隔音降噪措施,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对湖北宝宗源木业有限公司噪声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查处(仙环案[2024]26号)。目前该公司自行停产,正在咨询第三方公司确定隔音降噪方案后实施整改。 阶段性办结
3D3HB202405210032仙桃市新城大道中段15号新城明珠小区楼下多米之家餐饮店经营时往雨水管网排放油烟,油烟扰民,餐馆经营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多次反映没有得到解决。沙嘴街道大气“多米之家”所在的楼栋未设置商铺专用烟道,其将烟道接入小区内的雨水管网。自2023年9月以来,沙嘴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多次收到油烟扰民投诉,均及时现场处理。2023年3次上门检查并下达《限期整改告知书》;2024年1月12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名都物业联合进行执法检查,经现场确认该餐饮门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2024年以来共现场检查5次,该商户油烟净化器均正常使用。由于该楼栋未设置商铺专用烟道,短时间内无法满足油烟高空排放的要求。属实督促餐饮商铺设置专用烟道,规范经营,杜绝油烟扰民。沙嘴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继续加强对“多米之家”的巡查督办力度,定期检查其油烟净化设施的运行情况,督促其营业时持续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增加清洗频次,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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