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6批)

发布时间:2024-05-23 08:14 来源: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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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6批 2024年5月23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HB202405130023仙桃市体育广场江滩公园、留潭公园有露天ktv、高音喇叭噪音扰民,没有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投诉后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反弹。市区噪音根据现场排查登记,我市体育广场、沔阳公园、流潭公园、江滩公园共有流动卡拉OK、广场舞、戏曲班子等使用大功率音响的团队、经营者26家。虽经各部门多次整治,各团队、经营者采取了控制音量、转移地点、限时开展等措施,但经现场监测,仍存在流动卡拉OK、广场舞等活动产生的噪声超过功能区限值的现象。属实采取“6个1”措施,宣讲禁噪政策,签署承诺,固定时间、点位、音量依规娱乐。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巡查值守,解决噪音扰民问题。1、专题研究,成立专班。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广场、公园流动卡拉OK噪音扰民整治工作,制定《关于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广场、公园噪音扰民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广场、公园噪音扰民集中整治工作专班。2、开展座谈,宣传政策。按照市专班“6个1”的工作安排,召开由13名流动卡拉OK、广场舞组织者、经营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代表们的诉求,宣讲了广场公园禁噪政策。印发《从我做起 禁止噪声 让城市生活更美好——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1000份,向广大市民及流动卡拉OK、广场舞组织者、经营者发放。全部26户组织者、经营者签定了《广场公园噪音污染防治承诺书》,并组织街道、社区上门走访,面对面宣传禁噪政策。3、加强整治,巩固成效。连日来,市工作专班现场宣传教育300余人次,劝离流动卡拉OK 56处次。目前,噪音扰民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4、建章立制,保持长效。制定了广场、公园噪音扰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城区所有广场、公园醒目位置统一设置禁噪提醒牌,告知市民“固定时间、固定点位、固定音响音量”依规娱乐健身。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带班领导负责制,在体育广场等四个重点点位每日常态巡查值守。阶段性办结
2D3HB202405130011仙桃市西流河镇公明村六组东边靠近分洪堤,有一家养鸡场和制作塑料的企业,离居民区很近、占用非工业用地,质疑其环保手续;产生异味、粉尘,水质受到污染。西流河镇大气、水、其他污染1、经实地勘测,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使用厂房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3814.81㎡,该公司占用村庄建设用地(非工业用地),没有占用耕地。2024年2月28日,曾某某与公明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公明村六组厂房,用于再生资源生产和销售。租赁期限为4年(2024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8日)。2、何某蛋鸡养殖场因鸡舍皮带机故障,导致鸡舍东北面和东南面场地上堆积了部分粪污,粪污有溢流的痕迹,粪污溢流沟渠连接鸡舍南面的鱼池,鸡舍周边可闻到轻微臭气。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情况下,建设了1条塑料清洗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冷却水经厂区收集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味。属实公明村解除与普飞公司厂房租赁合同,收回占用的集体土地。督促何某蛋鸡养殖场加强粪污的收集、处理,解决异味、粉尘扰民问题。1、公明村村民委员会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租赁给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曾某某)用于非农业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违法出租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仙资规执停[2024]25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仙资规执改[2024]9号),责令公明村村民委员会整改违法行为。5月16日,公明村村民委员会已解除了与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曾某某)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曾某某)将占用的3814.81㎡集体土地退还公明村村民委员会。2、5月17日,何某蛋鸡养殖场已修复皮带机,清理了鸡舍东北面和东南面场地上堆积的粪污,完成了建设项目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和固定污染源登记备案手续;仙桃市普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拆除了塑料清洗生产线。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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