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嘉宾: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致学
访谈实录
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也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员单位。首先,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市司法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承担着哪些工作职责?
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市司法局具体承担着四项工作职能:一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二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四是提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仙桃市司法局主要牵头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相关工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企业提升法治保障是司法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有哪些具体的工作措施能帮助到企业呢?请张局长介绍一下!
张致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行政部门责无旁贷。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筹法治建设,当好“法治督察员”。作为全市法治建设的统筹部门,我们围绕“让法治成为仙桃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目标,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规划方案实施,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力度。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通过真督实察发现、通报、整改、查处、移交一批问题,推动中央、省、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优化制度供给,当好“决策审核员”。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把公平竞争作为审核重点,严格审查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决策和文件。持续深化“减证便民”。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办证多、办证难问题,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当好“执法监督员”。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在全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对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降低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开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繁简分流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织评查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创新运用“4433”工作法,开展柔性执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逐步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探索将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扩展至各执法领域。
四是深化法律服务,当好“法律服务员”。整合优化涉企法律服务资源。成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依托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专线”。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专项法律服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保姆式法律服务。健全完善涉企纠纷调处机制。以中小微企业矛盾纠纷为重点,开展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强涉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涉企风险排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诉累。深化涉企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强化法治思维·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题普法活动,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您刚刚在谈到“强化执法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提出“创新运用‘4433’工作法,推行柔性执法”,能跟我们广大听众朋友们具体介绍一下这一举措吗?
张致学:好的。行政执法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稍有不慎就会动摇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市司法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坚持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在实践中总结提炼出了“4433”工作法。
“4”即推行“四项清单”制度。由市司法局制定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免处罚清单、免强制清单“四项清单”模板,各行政执法单位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制定公布本单位四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在不触及安全底线、环保红线、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前提下,根据“四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
“4”即创新四种监管方式。一是多查合一。由市司法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涉企检查任务较重的部门,选取我市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四新”经济中的重点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二是“留档观察”。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四新”经济企业,处罚前暂时留存执法卷宗档案,设置合理的执法“察看期”。“察看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三是积分减罚。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评价标准,对全市企业评定一定的基础积分。企业违法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可以通过完成违法整改、举报同类违法行为、“以身说法”、“教育警示”、向社会致歉、签订《守法承诺书》等方式获得积分,最终积分超过及格分数后,企业可使用积分抵扣部分罚款。四是抓差放优。依据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对诚信守法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灵活采取自查自纠等承诺式检查方式;对失信违法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3”即践行“三项承诺”。一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觉晾晒包容审慎监管承诺,承诺市场主体9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5%的问题用管理解决、5%的问题用执法解决,承诺每年罚没收入和行政强制案件数量环比下降5%。二是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开承诺采取说理式执法,通过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三是各市场主体公开承诺在接受“四项清单”范围内的处罚后,若第二次出现同类违法现象,愿意接受顶格处罚。
“3”即实施“三项评估”。一是对企业实施日常经营合规性评估制度。通过走访企业所在村居、街道以及周边群众,对案件当事人社会背景、日常遵纪守法情况及事后改正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从轻、减轻、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重要依据。二是对企业实施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在涉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前、处罚前、结案前分别进行三次经济影响评估。三是对企业实施风险评估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作出“两轻”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搬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
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或精准行政执法很关键。通过“4433”柔性执法,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效果呢?
张致学:通过“4433”工作法,打造“优劝重改、轻罚重教(优先劝导、注重责令改正,轻惩微罚、注重教育纠正)”柔性执法新亮点,实现“双促双降(促进执法单位转变管理理念、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行政罚没收入明显降低、行政强制案件数量明显降低)”工作目标,将柔性执法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截至目前,共办理从轻处罚案件394件,减轻处罚案件71件,不予处罚案件90件,减少罚款932.6万元,全市涉企行政处罚数量同比下降5.1%,企业守法经营氛围逐步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日趋优化。
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市司法局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方面确实是做了很多的工作,也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我刚刚还注意到,您在谈到“深化法律服务,提升涉企法律服务质效”时,特别提到“成立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在这方面我们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张致学:“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顾名思义就是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一个机构。在今年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中,“保护中小投资者”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有6项工作任务由市司法局牵头。对照任务清单,我们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
一是在机构组建上做文章。在全省率先成立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即“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站”,这个机构是经市委编办批复成立的专门机构,重点开展中小投资者维权、法律宣讲等系列活动,拓宽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
二是在法治宣传上做文章。强化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普法工作,建强扩充普法工作队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律师针对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需求提供专项法治宣传服务。目前,我们已确定全市501家规上企业中小投资者135人,已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80余场次。做好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等线上宣传,通过局官网、“仙桃司法”公众号等集中宣传,推出系列问答活动,围绕纠纷调解、股东治理等方面进行阐释,并将内容编印成小册子进行宣传,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权意识。
三是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配合市法院建立完善公司纠纷和证券期货案件委派调解或委托调解机制、示范判决机制、繁简分流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及“律师调查令制度”等,提升中小投资者诉讼便利度。
四是在案源培育上做文章。针对我市无公司纠纷、无证券期货纠纷案例的实际,配合市法院加强案例指导,引导中小投资者在审理股东知情权纠纷、利润分配权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股东代表诉讼等方面起诉,确保我市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有案例。
市民提问
市民录音1: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市民对现场交警行政执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公安交警部门还是司法行政部门?
张致学: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首先要区分交警现场执法行为的性质,如果是贴处罚告知单等行为的,这个行为是属于处罚决定前的告知程序,市民有异议的,可按照告知单上时间和地点向市公安交警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果是强制措施决定或处罚决定的行为,市民有异议的,目前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由市司法局具体承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解决。
市民录音2:我想请问一下,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市民发现有些执法人员,在行使执法行为时并没有向群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这种情形可以向司法局投诉吗?
张致学:这种情况是可以的。根据《行政处罚法》《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应当做到持证上岗,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今年3月,我们印制了《仙桃市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方案》,同时通过仙桃发布、司法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发布《关于征集我市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群众在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单位存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我局投诉,也欢迎广大网友朋友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市民录音3:张局长,现在法治社会越来越完善,大家的法治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工作生活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您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吗?
张致学: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有时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首先希望大家能够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自身法治意识,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日常事务。对自己掌握不准的涉法问题,大家可以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我们有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为大家答疑解惑,也可以就近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辖区司法所)进行咨询。涉及重要事项的,比如说:签合同、办委托、立遗嘱等,建议大家申请公证服务,经过公证的法律文书是预防争议风险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