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23-08-17 14:41 来源: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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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情况通报

各镇(街道、区)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属各原种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委、市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报送我办3204篇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用稿,其中有效稿件727篇,占比22.6%,被省营商办认可17篇。从半年宣传工作情况来看,做的较好的有: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彭场镇、河镇、龙华山街道等单位;仍需努力的有: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通海口镇、沙湖原种场。

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情况来看,长期存在的有关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部分单位思想上不够重视。没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二季度有39家单位宣传得0分,其中垂管单位26家。二是宣传主题不够鲜明。宣传稿件未涉及营商环境工作,二季度有17家单位报送的无关报道得0分。三是缺乏攻坚克难精神。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极少,不愿与层次较高的新闻媒体接触,多为市级媒体或非官方自媒体,宣传等级较低不被省营商办认可。

今年,我市在新的考核办法中,宣传考核得分占比上升至10%,宣传得分超出基础分10分后再予以适当加分各地各部门要更加重视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善于总结提炼。各单位营商专班要善于挖掘亮点,深入总结提炼,及时将工作中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出去。二是突出亮点,明确主攻媒体。从“小切口”着手,围绕先行区创新改革、为企纾困解难、行政审批优化等不同切入点进行宣传,同时主攻湖北日报、省政府官网等主流媒体。三是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优化营商环境宣传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影响到总体排名。第三季度将对宣传工作连续排名垫底的单位进行通报及督办。

下阶段,希望各部门及单位在各级主流媒体上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有影响的宣传成果,为打响“仙办好”营商品牌贡献力量。

附件:营商环境宣传计分说明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14

附件

营商环境宣传计分说明

1.根据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省营商办认定的媒体主要包括

中央级传统媒体:《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不含网站)4媒体主刊国家及部委简报

中央级新媒体: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国家部委官网或官方公众号5各网站或平台中地方频道及非官方媒体自用稿的不予计分)。

省级传统媒体:《湖北日报》《湖北新闻》2类;省委、省政府信息和省营商办简报刊发;典型经验被省委、省政府领导签批肯定;省委《政策》杂志、《湖北日报》理论文章采用。

省级新媒体: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发布公众号2

2.根据《2023年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市级主流媒体为:《仙桃日报》《仙桃新闻》,仙桃发布公众号3类。

3.根据《2023年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和做法在省营商办认定的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得10分,省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得5在市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得1同一宣传作品以最高级别采用计分,不重复计算。

4.根据《2023年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无关的宣传报道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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