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界定

  本事项是仙桃市为促进汽车消费升级、简化购车流程推出的一站式政务服务,整合 “车辆购置税申报” 与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两项服务,覆盖新车购置(含燃油车、新能源车)及旧车置换场景。

车辆购置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符合减免条件的新能源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最高可减免3万元);燃油车按 10% 税率缴纳。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转让车辆、新购车辆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新购乘用车含税销售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补贴。

  符合条件的置换购车人可获 3000-5000 元补贴。

车辆购置税申报

申请条件:

仙桃市车辆购置税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执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计税价格:

0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0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0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0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05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车辆购置税减免:

减免政策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实际税率为5%)。
特别注意:免征车辆购置税仍需办理纳税申报。

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减免限额

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3万元的减免税限额;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1.5万元的减免税限额。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01湖北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

需上传购车发票照片(PDF / 图片格式)、车辆合格证明电子件。

  • 登录湖北电子
    税务局官网

  • 简易确认式申报

  • 车辆购置税

  • 选择
    “新车申报”

  • 录入车辆信息

    (车架号、发动机号、购车金额等)

  • 系统自动核验
    发票与车辆信息

02楚税通APP办理:

  • 下载“楚税通”

  • 个人业务

  • 车辆购置税

  • 车购税缴税

  • 扫码/手动录入
    发票缴税

  • 采集发票信息

  • 系统判别
    相关信息

    缴纳税款,提供完税证明

线下办理

携带办理材料,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办理地址: 前通路与沔州大道交叉口,仙桃市新市民之家

咨询电话: 0728-3223009 或 0728-8883020

办理材料:

01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复印件;

02《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0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04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办事指南:

特殊情形:(免税、减税车辆变更)

申报情形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比如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一辆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但如果该车在使用10年内转让的,需要重新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申报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七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税额计算

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01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0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0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 -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重要提示: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消费者先领取资格券,再完成车辆卖旧购新手续后提交补贴申请。

补贴资格券领取:

自2025年9月5日起,每日上午10:00开放领券入口,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领取方式:

01登录"懂车帝"App。

02搜索"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或进入"政府补贴"频道,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点击资格券领取端口。

03填写本人姓名和本人名下手机号。

04点击"领取资格"按钮。

05显示"领取成功"后,在15分钟内点击"我的"一"订单"一"查看详情",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成功后资格券生效。

注意事项:

01消费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名认证,资格券自动作废。

02实名认证信息与补贴申请信息须为同一人。

03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已提交补贴申请的消费者不能领取资格券,已领取资格券待使用的消费者不能再次领取资格券。

补贴标准:

01不再区分新能源和燃油车,按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

02不再限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如在湖北省外转让旧车,也能申请补贴。
2025年内,每个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使用流程:

01登录"懂车帝"App。

02点击"我的"-"订单"-"查看详情"。

03填报个人信息、新旧车辆信息等并上传补贴申请材料,对已提交的补贴申请,按照审核意见补正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01资格券领取人与补贴申请人、新旧车辆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02资格券每日上午10:00发放,先领先得,领完即止。

03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不可转让,从领券之日起有效期为15天(360小时),在有效期内可提交补贴申请,有效期内未成功提交补贴申请则资格券失效。

咨询方式:

湖北省商务厅咨询电话: 027-85774272(8:30-22:30)

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400-140-2188

仙桃市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0728-8236623 / 0728-8236621

常见问题
咨询反馈

咨询方式:

湖北省商务厅咨询电话: 027-85774272(8:30-22:30)

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400-140-2188

仙桃市商务部门咨询电话: 0728-8236623 / 0728-823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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