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政策依据
1.《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
二 政策内容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减免;
2.退役军人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期间,可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
3.高等职业院校将退役军人纳入高职单招范围,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按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并按规定给予助学金资助。
三 办事流程
1.退役士兵申请
退役士兵在全国征兵网下载、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人武部征兵办公室核查军人身份
退役士兵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前往入伍地的人武部人武部征兵办公室核查入伍、退伍时间,退役证编号,盖章认可。
3.退役军人事务局核查自主就业身份
退役士兵携带退伍证、身份证前往退役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进行身份比对,核查其自主就业身份,盖章认可。
4.高校减免学费
退役士兵将《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交至就读高校财务科,高校予以学费减免。
四 办理方式
人武部征兵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办理。
五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728-8237399
市人武部征兵办公室:0728-3321696
一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
3.《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规定;
4.《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二 政策内容
1.退役军人参加新技师培训的,按照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不足部分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
2.企业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
三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窗口办理:劳动就业管理局305办公室
五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728-8237399
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科:0728-3263280
一 政策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
2.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金规[2018〕5号);
3.《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二 政策内容
在我省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力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并在贷款期限内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三 办事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可在劳动就业局一楼创业贷款窗口现场申请。
(二)受理
工作人员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申请人登记照、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担保人登记照、身份证、工资卡;房产担保的提供房产证),将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比对。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
为申请人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业务,并在系统中记录相关情况。
(四)放款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财政贴息3%,个人承担利息2.35%。
四 办理方式
劳动就业局一楼创业贷款窗口现场办理。
五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728-8237399
劳动就业局贷款科:0728-3238506
一 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十一条;
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二 政策内容
企业招用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三 办事流程
企业申请一劳动就业局受理→财政局审查→财政局拨付资金给企业。
四 办理方式
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科304
五 咨询电话
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728-8237399
劳动就业管理局就业科:0728-323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