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18措施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中央环保督察除指出仙桃水生态系统碎片化问题外,还提到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大量生活废水工业废水排入通顺河的问题。虽然经过督察整改,建立了覆盖36条市级以上、1781条镇村级河流和10个湖泊的河湖长制,建立通顺河(汉南河)闸站调度与协调机制,制定了徐鸳闸、深江闸、欧湾闸、北坝闸、纯良岭闸等闸站的生态调水机制,制定了洛江河、肖扬河、叶河、汪洲河、仙下河、汉南河等流域的污水截污方案,但没有系统研究全流域的综合达标治理方案,没有研究与干流相通的大大小小的沟渠、灌渠来水(绝大多数污染严重)治理,没有总体谋划与之密切相关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果蔬花木种植产生的污染防治问题,也没有研究共生互动的湖泊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管理上的问题,以致于水生态环境系统性、完整性破坏情况仍然严重。
二、整改目标
修订完善通顺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开展通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确保通顺河流域水环境质量2020年达到地表水IV类,确保通顺河流域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三、整改措施
系统治理污染。继续按照《仙桃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顺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系统治理水污染,定期调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重点工程进展,每月对水质改善情况进行通报。统筹仙桃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仙桃市全流域综合达标治理方案》。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市委托第三方公司已编制完成了《仙桃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点》,目前正在对规划要点进一步完善;谋划了《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汪洲河、窑河、纳河)水污染防治项目》并进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已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实施方案,于2020年11月29日邀请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仙桃市通顺河流域(汪洲河、窑河、纳河)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共7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728-3317919
直接责任人:戚迹 电话:13872984894
承 办 人:张烨 电话:18372883976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