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省序号15措施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08 10:09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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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省序号15措施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

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确保面积不萎缩、形态不变化、功能不减退、水质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整改措施

加强对位于重点区域、流域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局对重点区域、流域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涉水企业作出了责令改正、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处罚决定。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128日期20201214日,共7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728-3317919

直接责任人:戚迹  电话:13872984894

    人:张烨  电话:18372883976

仙桃市生态环境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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