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省序号15措施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
二、整改目标
加强湖泊保护与管理,确保面积不萎缩、形态不变化、功能不减退、水质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整改措施
加强对位于重点区域、流域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局对重点区域、流域的工业园区和重点涉水企业作出了责令改正、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处罚决定。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等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8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7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728-3317919
直接责任人:戚迹 电话:13872984894
承 办 人:张烨 电话:18372883976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