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省序号7措施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整治范围,全面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废水达标排放;2025年前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
三、整改措施
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我局对涉及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进行了环保监管执法,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业企业作出责令改正、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处罚决定。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并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8日期2020年12月14日,共7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728-3317919
直接责任人:戚迹 电话:13872984894
承 办 人:张烨 电话:18372883976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