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后一件事”是指公民死亡后,同步申请办理遗体火化、公民死亡户口注销、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遗属待遇申领、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等“一件事”联办服务。
先开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共四联),第一联:卫生院存档,第二联:户籍部门销户,第三联:家属自留,第四联:殡葬部门(火化场) 。
拿死亡证明去火葬场火化,取得火化证。
到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找对应部门,领取社保、医保、银行卡存款等政策待遇。
如果您知道老人的密码,只需要携带老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继承人和老人的身份证件都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会影响取款。
第一步:您需要先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
第二步:您需要带上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以及老人的和您自己的身份证,到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公证处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公证出老人的遗产公证书。
第三步:携带已经办理好的遗产公证书到银行取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人的存款是定期存款,需要提前了解好期限、利率等信息,以免立即取款折损利息。
第一步:您需要前往老人最常去的银行,或者老人可能存款的银行,向工作人员询问老人是否有存款。如果银行有记录,那么您需要提供老人的身份证以及您的身份证,以便银行核实。
第二步:拿上遗产公证书,前往银行填写取款申请表进行取款。
拿火化证去所属辖区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登记。
对不在符合社会救助的保障对象由乡镇街道填写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盖章签字存档取消,并出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 动态调整通知书到对象或对象家属,同时在救助系统中做出调整。
对不在符合特困供养的保障对象由乡镇街道填写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记录表签字盖章存档,并出具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通知书送到对象家属,同时在社会救助系统中做出取消。
核实对象是否已去世 (户籍转走)——系统办理停发。
1、丧属凭逝者身份证、 死亡证原件可直接在殡仪馆办理惠民殡葬减免手续,不再需要地方民政办出具的审核表。
2、逝者遗体火化时,丧属在殡仪馆业务室填写 《特殊困难对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选择单》,交当班人员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减免相关0费用。
在职员工,亲属需携带在职死亡证明、亲属银行卡、死亡人员身份证、火化证,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填报医嘱待遇申请表。 (点击文件下载)
退休职工,亲属需携带死者的退休卡、死亡人员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直系亲属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填报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点击文件下载)
办理完与逝者有关的全部业务后,携带户口本、死亡证明、身份证、火化证,去便民服务中心的户籍处进行销户。
死亡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户籍地居 (村)委会证明等收取原件,火化证、墓地证、骨灰存放证、法院宣告书等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