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质效,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场、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周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季度考核一次。
三、计分媒体
(一)中央级、省级新媒体:学习强国、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国家部委官方网站和官方公众号;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湖北发布公众号、荆楚网。
(二)中央级、省级传统媒体: 《人民日报》 《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报》《法治日报》、中央 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不含网站)的媒体主刊; 《湖北日报》《湖北新闻》。
(三)内部刊物:国家及部委简报;省委、省政府信息和省营商办简报;省委、省政府领导签批肯定的信息。
(四)其他渠道:国家部委主办的刊物,省委《政策》杂志,《湖北日报》理论文章,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等。
四、计分方法
(一)基础项(满分60分)
各地各部门在指定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有效稿件,每一条 计15分,60分封顶。其他非指定的新媒体以及市级主流媒体,
每一条计1分,10分封顶。
(二)加分项(上不封顶)
传统媒体:中央级单条计40分,省级单条计20分。在头版
刊发或超过800字加计6分;电视新闻单条超3分钟的加计4分。
内部刊物:中办、国办简报信息采用计80分,国家部委简报采用计20分;省委、省政府信息和省营商办简报采用计10分,
简讯计4分;省委、省政府领导签批肯定的信息计16分。
其他:国家部委主办刊物的文章单条计20分、省委《政策》杂志文章、《湖北日报》理论文章单条计40分;组织市州级新闻发布会每场计1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新闻发布会每场计20分。工作经验在国家、省级复制推广或承担省营商办宣传创新项目或重点调研课题被采用等情形,由营商办予以酌情加分,单项最高不超过40分。
(三)扣分项
未及时提交新闻宣传审核材料,记0分。提交的材料中,有效稿件占比低于50%,扣20分。
五、相关说明
(一)各地各部门应报送主题鲜明、内容凸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作品。稿件标题要直接出现“营商环境”字样,正文直接出现营商环境有关的正面表述,并且报送宣传稿件具体内容应与报送单位职能相契合,满足以上要求则视为有效稿件。
(二)各地各部门每季度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用稿情况,应于下季度第一月的7日前汇总上报。报送时除省营商办简报、简讯外,所有宣传作品须附相应佐证材料(如网址、照片、截图),并标注出含“营商环境”字样和凸显优化营商环境所做措施、成绩的重点内容。
(三)各地各部门宣传考核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综合考核,每季度通报计分排名。
(四)同一宣传作品以最高级别采用计分,不重复计算。
(五)本细则由市营商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28—3490703;邮箱:xtyshjbxc@163.com)
附件:1.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对象名单
2.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稿件统计表
3.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典型案例报送要点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附件1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对象名单
一、市直部门(单位)43家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档案馆、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科协、市城发投集团、市供销社
二、垂管单位32家
市税务局、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湖北广电 网络仙桃分公司、市邮政分公司、市电信分公司、江汉移动 公司、市铁塔公司、市供电公司、仙桃联通公司、仙桃海关、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人民银行、湖北银保监局仙桃监管组、市工商银行、市农业银行、市建设银行、市中国银行、市农 业发展银行、仙桃农村商业银行、市邮政储蓄银行、湖北银行仙桃支行、汉口银行仙桃支行、仙桃楚农商村镇银行、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市国寿财险、市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市平安财险、市平安寿险、市太平洋财险、市太平洋寿险
三、镇(街道、场、区)23家
郑场镇、毛嘴镇、到河镇、三伏潭镇、胡场镇、长墙口镇、西流河镇、彭场镇、沙湖镇、杨林尾镇、张沟镇、郭河镇、沔城回族镇、通海口镇、陈场镇、干河街道、龙华山街道、沙嘴街道、杜湖街道、沙湖原种场、九合垸原种场、排湖风景区、仙桃高新区
附件2
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新闻用稿统计表(第X季度) | |||||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 ||||
序号 | 刊发媒体 | 稿件标题 | 版面位置 (网址) | 计分 | 备注 |
1 | |||||
2 | |||||
3 | |||||
注:选择“刊发媒体”菜单中其他渠道的,需在备注栏中写 明刊发媒体 | |||||
总分 | |||||
附件3
2024年营商环境工作典型案例报送要点
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是宣传推广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对标先进、互学互鉴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简报编印工作,现就简报材料报送有关要求提示
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获取资源要素,加强合法权益
保护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二)创新市场监管和服务方式,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优
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三)市场主体保护,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策制度的
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优化政务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四)适应新业态新模式,改进监管政策出台和执行方式,
优化监管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五)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优化法治环境等方面的主要做法。
简报投稿应具有典型性、时效性、针对性,重点介绍采取的有效做法,工作成效用数字表示。鼓励选取“小切口”,以解剖麻雀方式讲深讲透改革思路和改革举措。
二、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每月梳理本地好的经验做法,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和一般化信息。要弘扬短、实、新文风,力求主题明确、内容充实、逻辑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案例鲜活,
一般不超过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