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助,也称为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它指的是国家对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自2024年6月3日起,仙桃市社会救助执行新的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保障类别 保障标准 收入范围
A1 621 621以下
A2 560 622-1399
A3 500 1400-1999
B1 455 2000-3099
B2 360 3100-4299
C 260 4300-7452
D低边 7453-11178
D1 621 1-2级肢残,3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
D2 300 其他残疾类别的重度残疾人
D3 200 重特大疾病

护理等级 生活费 护理费 农村特困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
全自理 807 322 1129 621
半自理 807 422 1229 621
全护理 807 1967 2774 621

保障类别 保障标准 家庭情况
一类 758 整户为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含赡扶抚养收入),暂时不符合特困供养政策且生活困难
二类 550-650 家庭主要成员因患重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
500-550 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且子女未成年
450-500 单亲家庭或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依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
三类 350-300 家庭主要成员因病、因残、因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00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
400 经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四类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护理等级 生活费 护理费 城市特困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
全自理 1061 455 1516 758
半自理 1061 555 1616 758
全护理 1061 1967 3028 758

单独申请

家庭申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注:1.单独申请和家庭申请流程相同。

1 准备申请材料

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低保申请、授权及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其他相关佐证资料。

2 提交申请

申请低保一般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救助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3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其他调查方式。

4 低保资格公示与认定

认定结果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确定救助金额,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5 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

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按月发放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6 资格复核

低保定期复核时需要申请人配合的工作 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超过3个月未主动告知的,市级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决定停止低保;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应当决定停止低保,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低保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不能享受农村、城镇低保情况
依法减发或停发的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
       (二)家庭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资产总值人均高于当地2倍年低保标准;
       (三)家庭成员名下有非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普通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
       (四)家庭成员名下有2套住房,或人均建筑面积高于上年度我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1.5倍以上的,住房包括产权住房、宅基地住房等;
       (五)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10万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

仙桃市沙嘴街道沔州大道中段9号仙桃市行政中心(西)6号楼A栋(仙桃市民政局4楼)

办理电话

0728-8237080

交通指引

市民可以乘坐7路、18路以及19路公交车到九局公交站下车

Q 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持有我市常住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办申请办理。本市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可以在居住地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Q 申请低保有哪些程序?

个人申请→镇办受理→入户调查→信息核对→镇(街道)初审→公开公示→民主评议(公示有异议的)→镇(街道)确认。
Q 申请低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是书面申请; 二是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及复印件; 三是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四是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及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