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仙桃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1 |
---|---|---|---|
来源 | 仙桃市商务局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促消费、畅流通、稳外贸、稳就业、兴产业、拓市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参照周边市州出台的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仙桃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到2027年,建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成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1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基地3个以上,建设提升特色电商园区5个以上,园区入驻电商企业300家以上,培育限额以上电商企业100家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500亿元。
三、内容解读
1.支持电商园区建设。
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根据其业务规模、入驻企业数量等关键指标,给予园区管理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通过奖励园区管理运营企业,促使其加大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配套完善、企业招商等方面的投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升园区整体竞争力。
对于经认定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运营主体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在产业引领、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示范作用。此项奖励将助力示范基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吸引更多相关资源向我市聚集。
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对跨境电商年出口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通过国际物流从仙桃发运的企业,按发货量每单0.1元给予奖补。这一政策直接降低了跨境电商企业的物流成本,减轻了企业压力,从而鼓励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拓展国际市场。
限上电商企业(含电商平台)入库纳统后,每年国内平台按发货量每单0.2元标准给予物流奖补。这有助于推动限上电商企业规范经营,积极纳入统计体系,同时降低其国内物流成本,促进企业在国内市场的业务拓展。
3.给予产业发展奖补。
对当年新入库的限上电商企业,给予不超过年度线上交易额0.5%的产业发展奖补。这一政策鼓励新入库的限上电商企业积极拓展业务,提高线上交易额,通过资金奖励的方式,帮助企业在发展初期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用于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方面,促进企业快速成长。
对已在库纳统的限上电商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年度线上交易额新增规模0.5%的产业发展奖补。通过对在库企业线上交易额新增规模进行奖补,能够肯定企业的发展成果,同时促使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提升竞争力,推动全市电商产业整体规模的扩大。
对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万元的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500万元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这一系列奖励政策针对跨境电商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关键节点给予激励,鼓励企业不断突破业务规模,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从首次突破100万元到更高的台阶跨越,每一步都有相应的奖励,为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4.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
对经认定的省级公共海外仓,按照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运营成本的50%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通过对省级公共海外仓进行补贴,能够鼓励企业加大在海外仓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投入,提升海外仓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海外仓储和配送服务,增强我市跨境电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5.支持电商人才培育。
鼓励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电子商务培训班,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培训合格后,按每人800-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这一政策一方面降低了学员参加电商培训的门槛,另一方面通过补贴培训机构,鼓励其积极开展电商培训业务,培养更多适应电商行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
支持电商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工按相关规定完成培训计划课时后,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企业员工技能的提升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通过给予企业补贴,能够鼓励企业加大在员工培训方面的投入,形成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电商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6.支持村级直播基地建设。
鼓励以各村为主体建设助农直播基地,对单个基地直播间数量超过5个(含5个)的村,且直播间能够按要求开展相关直播带货活动,每年直播时间超过500小时的,按每个直播间1万元给予奖励,每个村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直播基地进行奖励,能够激发各村建设直播基地的积极性,提升村级直播基地的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农民增收,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7.支持电商综合服务。
对入驻跨境电商产业园的第三方平台或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其年度进出口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通过奖励这些服务机构,能够促进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满足跨境电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需求,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生态体系的完善。
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本地电商企业服务,每孵化一家限上电商企业入库纳统,并稳定运营三年以上,给予专业服务机构1万元奖励。旨在激励专业服务机构积极挖掘和培育本地电商企业,推动更多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纳入统计体系,规范经营,从而为电商产业培育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壮大电商产业规模。
8.优化电商金融服务环境。
鼓励银行业机构推出并运营适合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专属信贷产品,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这一政策旨在引导银行机构针对电商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满足电商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资金需求,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瓶颈,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9.支持电商活动开展。
支持行业协会、电商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等组织开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根据活动组织情况实行“一事一议”。通过对活动组织方给予支持,能够鼓励各方积极举办各类电商活动,促进电商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电商模式创新和业务拓展,营造良好的电商发展氛围,吸引更多资源关注和投入到我市电商产业。
支持优质企业组团参加境内外跨境电商或国际性展会,对企业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单次展会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通过对企业展位费的支持,能够降低企业参展成本,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境内外展会,展示我市电商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市场份额,提升我市电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关键词解读
1.公共海外仓:是基于仓储功能的综合物流配套体系,注重公共性特点,除企业自用外,还能为其他外贸经营主体提供货物运输、海内外贸易清关、精细化库存管理、个性化订单管理、包装配送及售后维修等服务,鼓励附加市场趋势分析、产品展示体验、品牌推广、国际物流整合和国际贸易磋商等营销服务。
2.银行业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
五、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下发后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若在本措施实施期间,上级制定出台新的意见,则从其规定。本措施具体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解读单位:仙桃市商务局
解释人:李桂兰
联系方式:0728-8238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