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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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现就《仙桃市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二十大中指出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数化湖北2024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仙桃篇章,以一化促三化为目的,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建设我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城市大脑方面的作用,有效支撑全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场景应用。基于《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9号),我市出台了《仙桃市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围绕“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管理原则,明确了政务数据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二、出台意义
《管理办法》旨在解决政务数据资源统筹协调问题,明确政务数据主管部门和管理机制,为我市政务数据管理提供政策依据。本办法发布后,能有效指导全市开展数据资源管理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意见征求情况
仙桃市政数局于2024年2月至4月向各部门及社会公开征求关于《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步组织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19个部门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集中解读和研讨,相关单位先后反馈了修改意见,仙桃市政数局根据各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七章四十三条,从总则、政务数据归集、政务数据共享、政务数据开放、政务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督、附则等七个方面对全市政务数据应用与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详细规定。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管理办法》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术语、编制单位、落实单位等。
第二章“政务数据归集”,主要描述数据归集方式、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以及数据的归集、发布、维护管理。
第三章“政务数据共享”,主要描述政务数据共享原则、共享方式、省市多级数据申请和共享方式。
第四章“政务数据开放”,主要描述政务数据开放属性、开放方式、使用方式等。
第五章“政务数据安全”,主要描述政务数据资源安全体系建设。
第六章“保障和监督”,主要描述政务数据资源保障运维机制及对政务数据资源相关工作监督审计方式。
第七章“附则”,主要说明《管理办法》解释、施行和废止条件。
五、创新点
本办法基于《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19号),结合仙桃工作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
六、关键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的政务数据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的政务数据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政务数据开放,是指政务部门面向社会依法提供政务数据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仙桃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工作,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数局,由市政数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解读单位: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解读人:姚尧
联系电话:1340722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