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78025/2024-10295 | 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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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2-25 |
文号 | 仙政规〔2023〕1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
名称 | 仙政规〔2023〕13号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仙桃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仙桃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旅游度假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鄂政发〔2023〕9号)精神,加快推进仙桃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仙桃加快“挺进五十强、创成文明城、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暴雨预警精细化到乡镇(街道),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以上,公众服务气象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居直管市前列。
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智慧融合,提升气象核心业务能力
1.提升精密监测能力。加强先进气象观测能力建设,围绕生态、交通、农业、能源、旅游等重点行业发展及防灾减灾需要,科学加密和升级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实现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不超过7公里。推动建设X波段相控阵雷达,气象雷达观测站网覆盖率达到95%。推进气象探测装备保障和计量检定建设,进一步优化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办、场))
2.提升精准预报能力。加强24小时内逐小时客观预报和重大天气过程预报技术方法研究,建立基于仙桃地形条件和敏感因子的预报模型。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设从零时刻到月季年的无缝隙精准数字预报业务和产品体系,不断提升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的精准预报能力。(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3.提升精细服务能力。科学分析决策气象服务需求,按需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加强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能力,建立智慧精细、开放融合、普惠共享的气象服务体系。围绕公众生活、康养、休闲、旅游等服务需求,提升生活气象保障支撑能力。将气象服务产品纳入仙桃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全方位、多视角、广覆盖、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全场景民生气象服务,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各镇(办、场))
4.提升基础支撑能力。依托省级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硬件系统,开发本地业务信息化应用终端。实施“智慧气象战略”,推进气象观测、预报、服务业务高效协同、气象防灾减灾综合指挥调度。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和内部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气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5.加快核心领域技术攻关和应用。加强气象预报技术攻关,灾害性天气预报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显著提升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强化数值预报应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气象观测、气象数据分析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气象领域课题研究立项支持,推动“气象+”交叉领域科学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
6.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气象与农业、水利、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等行业协同创新。建立气象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资金一体化配置,积极引导科研力量向基础应用方向发展。推动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智慧气象服务领域深入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面向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7.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先导作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实现红色预警信号向重点服务对象自动“叫应”。完善气象预警信息绿色发布通道和发布终端即时插播机制,提升手机短信全网发布速率,实现红色预警信号30分钟内送达重要部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人群,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安全转移等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局,各镇(办、场))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向村(社区)延伸。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各镇(办、场),市教育局、市科协)
(四)面向生产发展,提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9.增强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在粮油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配套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站(网),为主要农作物提供全生产链气象服务。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病虫害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气象条件与病虫害滋生发展关系研究,建立部门联合预警、联合防治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加大人工增雨抗旱作业力度,强化农业生产保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
10.增强交通气象保障能力。将交通自动气象站纳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实现全市高速、国道交通气象站全覆盖,开展分灾种、分路段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针对汛期暴雨,夏季高温,秋冬大雾、大雪、冰冻等时段高影响天气特点,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切实提供及时准确的交通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
11.增强城市运行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预报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气象服务融入城市大脑、指挥调度、安全运行等精细化治理和生产生活、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加强城市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等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城市生命线精细化气象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在城市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五)面向生态良好,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
12.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湿地气象站网布局,提高生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提升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精准度,强化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区域协同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气象服务,助力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3.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提升工农业生产、城市、乡村等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碳源碳汇影响评估、温室气体监测评估、碳中和有效性评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气象科技支撑。(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14.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能力建设。落实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目录制度,强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点发展区域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精细化普查、评估和开发利用气象服务,强化能源项目选址论证,提升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精准预报能力,为清洁能源高质量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发掘特色旅游气候资源,提升旅游度假、休闲疗养等乡村旅游气象服务能力,促进“气候+”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局,各镇(办、场))
四、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查考核和绩效管理,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各镇(办、场))
16.加强投入保障。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稳定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按政策做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科技人才有关地方待遇保障。加大气象基本建设投资、设备迭代升级和运行维护等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
17.加强队伍建设。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级人才工程和人才奖励对气象领域支持力度。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化气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气象局,各镇(办、场))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