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6-14756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仙桃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6-05-11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5-11
名称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仙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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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615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刘新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7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把审计整改作为检验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尺,精准发力,高位推进。相关地方和单位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44类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96.8%;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部分已完成整改,对尚未整改的问题,相关地方和单位也都制定了计划和措施,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部署,注重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审计整改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先后11次就审计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情况作出批示,要求盯紧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关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程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相关地方和单位切实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逐项限时推进。全市已形成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整改合力。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协作配合,推动整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市人大强化审计整改跟踪监督,现场调研督办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及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关注内容,相关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整改成效。

三是推进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治已病”“防未病”并重,推动“审改结合、改治统一”,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市审计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专报6篇,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效体现在规范治理、服务大局上。相关地方和单位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定或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办法103项,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形成真改实改、长效常治的良好局面。

二、报告所列各类问题整改情况

相关地方和单位对照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一)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未缴资金全额缴入国库。

2)关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市政府组建工作专班,依法推进催缴工作。截至目前,1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已按潜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建议采取调解方式推进;另外5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已启动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程序。

3)关于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的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拨付6.72亿元,剩余资金将按项目实施进度足额拨付。

2.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无资金来源编制预算、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市财政局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扎实推进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对论证不充分、资金保障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立项,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13家单位已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内控机制;2家单位已推进公务卡集中办理,实现干部职工公务卡全覆盖,规范支付流程、强化资金监管。

3.镇办及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合规的问题。针对无依据拨付扶持资金和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3个地方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决策清单、明确审批流程、规范决策行为。1家单位针对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大额支出标准,筑牢制度防线。

2)关于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5个地方和单位举一反三,健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机制,有效防范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风险。1个地方还对2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1家单位针对购置的平板电脑未被有效利用的问题,对2026年项目预算进行了优化,将闲置平板电脑投入使用。4个地方和单位已拨付滞留欠拨专项资金2596.57万元。

3)关于支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公务接待报账手续不严格、违规接待的问题,2个地方和单位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2个地方和单位规范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确保所有接待活动有据可查、要素齐全。1个地方通过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4个地方和单位已停止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改革性补贴,并追回违规发放的信息奖等资金1.13万元。针对虚报劳务、运输及设备租赁费的问题1家单位对2个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约谈,督促2家单位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2个村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的问题,1个地方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关于行政执法行为缺乏管控的问题。针对审计指出的以罚代管以及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的问题,1个单位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规范执法流程、统一裁量标准。针对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问题,1个单位成立整改专班,召开隐患整改现场办公会2次,聘请专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指导77次,目前所涉4家企业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

(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8个村扶持资金闲置未用的问题。4个村的冷库、厂房建设已竣工,其中1个村扶持资金已投入使用,其余3个村的资金拨付工作正有序推进。4个村已确定扶持项目,正按方案推进实施

2)关于3个村项目推进不快的问题。1个地方加强统筹调度,推动村级扶持项目快速实施。1个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强化项目储备与资金配置精准对接,确保项目快速落地。

3)关于20个投资项目未被有效利用的问题。7个地方通过细化招租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等举措,有效盘活了8个村的闲置资产。10个村已完成资产出租,累计收取租金15万元。2个村的闲置冷库和闲置厂房正有序招租。

4)关于9个村欠收租金、分红款的问题。5个村已收回资金20万元。3个地方对3名欠款对象正在积极催缴。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将已完工项目重新申报财政衔接资金的问题。1个地方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申报行为。

2)关于未经审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问题。1个地方一方面对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另一方面出台项目工程管理办法,对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明确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推进,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3)关于验收把关不严,工程存在偷工减料现象的问题。3个地方修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立立项、招标、实施、验收全流程规范化机制。1个地方印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要求,通过增加现场巡查频次、加大关键节点检查力度,倒逼工程项目质量合规。3个地方已收回多计多结工程款14.79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2024年,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在全市国有企业中选取市洁达公司作为解剖对象,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市洁达公司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迅速,效果明显。

1)关于企业未实行公司化运作的问题。市洁达公司为规范治理结构、推进市场化运营,已向股东单位市城发投集团、市国资委提交书面申请及方案,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机构设置事项,全面落实公司化运作要求。并制定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及责任划分,规定人事任免、大额支出等重大事项由公司集体研究决策,报主管部门备案,确保决策规范透明、权责清晰。

2)关于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市洁达公司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事项,严格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真实反映财务收支状况。

3)关于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拓展服务范围,提高市场化服务收入,提升抗风险能力,市洁达公司2025年成功签约2处场所、3个物业小区及3家企业的保洁服务项目。公司还建立“日常巡查+月度考核+季度评估”全周期安全管控机制,全面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严格规范岗位操作行为。

4)关于借用设备管理混乱的问题。市洁达公司全面开展借用设备摸底排查工作,与市环卫局及相关镇办签订车辆借用协议,建立健全借用设备管理台账,实行全流程跟踪管理与动态更新机制,确保设备使用规范、去向清晰,防范借用设备流失风险。

针对市洁达公司审计反馈问题,市国资委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坚持以点带面、系统施策,组织全市国有企业开展同类问题专项排查,深化整改落实。同时,正积极推动市内国有企业完善治理体系,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促进全市国有企业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专业化运营不足的问题。5家市直一级单位和20家二级单位已建立国有资产内部管理制度,24家单位将资产盘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按规定开展清查盘点。相关单位围绕全市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与集约化管理共同拟定《仙桃市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线上共享平台试运行、线下实物仓选址等配套工作正稳步推进。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管控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国有“三资”管控平台接入覆盖率不足的问题,市卫健委所属22个二级单位已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市民政局所属2个二级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相关资产卡片信息正有序录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针对产权登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4家单位已按规定完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4家单位正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1家单位正在采取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针对资产台账信息登记不实的问题,17家单位已更新资产台账;不动产划转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5家单位已与市财政局办理资产划转手续,调整了台账信息。

3.关于未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配置办公家具等设备的问题。市财政局强化督导,推动相关部门单位抓好问题整改。30家单位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配置审批流程与采购管理。13家单位清理违规配置的通用设备,按规定提交资产处置申请,推动办公设备规范配置。

4.关于未经审批、未按规定程序和年限出租国有资产,且欠收租金的问题。16家单位专题研究国有资产出租事项,明确现有租赁合同到期后,严格依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履行公开招租程序,规范出租年限。其中,8家单位已完成租赁资产评估并依法对外出租。2家单位欠收的15.8万元租金已全部收回并缴存财政专户。

(四)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领域审计整改情况。

1.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2024年,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中选取市中医院作为解剖对象,对公立医疗机构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市中医院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1)关于中药饮片销售存在变相加价现象的问题。市中医院严格执行国家集采政策,研究决定中药饮片按采购价加成25%确定售价,自2025年2月起执行。

2)关于人为分解住院,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市中医院修订完善《仙桃市中医院防止重复住院防控实施细则》和《医院医保合规红黑名单制度》,明确重复住院与分解住院的认定标准,细化惩罚适用情形;约谈相关涉事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与岗位责任;优化信息系统监管功能,在医保窗口住院登记环节增设重复住院智能弹窗提醒与核查功能,持续构建流程管控阻断机制。

3)关于药品出库管理无序的问题。市中医院健全药品领用与管理全流程管控机制,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取消临时出库权限,增设处方强制关联模块;修订完善《药品效期管理规定》和《滞销药品通报制度》等配套制度,强化药品效期闭环管理;定期开展近效期药品清查工作,对临床滞销药品严格执行3个月内退货处置要求,有效防范药品报损风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资产损失。

4)关于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市中医院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中药饮片和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公开招标采购,确保采购全流程规范透明。

针对市中医院审计反馈问题,市卫健委认真履行审计整改监督职责,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在全市公立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累计收回违规资金72.37万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2.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福彩公益金未按规定比例用于养老服务的问题。市民政局将市财政局拨付的1070.73万元中的97%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支出。

2)关于违规发放低保救助金的问题。市民政局已终止1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待遇。同步建立“月度核查、随机抽查”机制,实时更新低保对象信息,确保低保救助金精准发放。

3)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不到位的问题针对老旧小区未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补建工作的问题,市民政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仙桃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补建工作。针对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了2个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验收,并移交投入使用针对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设计方案未征求民政部门意见的问题,市民政局完成29个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复核并与市资建局建立住宅小区规划阶同步征求意见机制

4)关于集中供养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民政局严格落实集中供养政策,截至目前,已将85名全失能特困对象实行集中供养190名特困对象实行区域集中供养,将53名精神障碍特困对象转移至专业医疗机构集中诊治照护对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医疗保障不足问题,市社会救助局通过临时救助途径解决相关医疗费用。

5)关于公办福利机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部分护理人员未持证上岗的问题,市民政局正在开展护理人员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市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确保护理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护理水平集中供养人员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3个地方福利院已完成供养人员档案补齐工作针对部分地方福利院存在食品安全或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市民政局督促全市地方福利院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三防设施”配备等要求;3个地方福利院完成了消防设施维修并配齐消防器材2个地方福利院已疏通消防通道,消防安全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6)关于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严格的问题。市民政局已按规定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专项资金169.37万元拨付到项目单位对于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项目资金30万元项目进度予以拨付。1个地方已将违规挪用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

3.殡葬管理服务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殡葬管理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每亩土地建设墓穴数量未达到规定标准问题,市民政局组织对相关镇14个村级生态公墓进行实地核查,要求各地严格按标准补建针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市殡葬管理所对特困、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有134名对象应享受未享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将基本殡葬服务费18.37万元退还至逝者家属

2)关于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村级生态公墓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问题,市民政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专班,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指导全市222个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程序明确四至范围、制定村规民约,实行规范管理,完成了77处公益性公墓16处骨灰堂的用地备案手续,督促12处骨灰堂搬迁至皇河故园集中安放。针对1个村公益性公墓因地势低洼完全荒废的问题,1个地方已对该村生态公墓进行了清理整治,完善排水沟等基础设施,目前已投入使用针对村级公益性生态公墓管理不到位、存在散埋乱葬等现象,15个镇办采取“集中迁移、就地改造、绿化遮蔽”等措施整改“坟堆子”514处,恢复土地原貌1.58亩

3)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民政局针对违规出售墓位、违规收取墓位管理费等问题,督促涉事4个乡镇制定“一墓一策”整改方案通过闭园、停止销售、拆除预售墓等措施完成整改,责令将违规收取的36.47万元费用分别退还当地财政所逝者家属并将涉事公职人员移送纪检部门立案查处

4)关于丧葬用品销售加价过高的问题。市殡葬管理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面降低殡葬用品价格截至目前,骨灰盒加价率严格控制在成本价35%以内相比以往骨灰盒加价率大幅下降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工程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招投标程序执行不严格、工程建设管理运营不规范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家责任单位和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已健全完善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推动项目严格按程序实施;对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积极整改,据实结算。市城发投集团从严把控施工合同签订关,杜绝再次出现未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的问题;对于4个棚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问题,已完成其中1个项目的验收,另外3个项目正在办理验收。市公安局、市城发投集团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进一步压实责任,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良好,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专业化运营不够等问题,完成整改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下阶段将持续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一)压实整改责任。以更大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增强审计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扛牢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以务实管用的举措,有序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二)强化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督办,直至问题销号。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追责问责。

(三)深化源头治理。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完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源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事项、防范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着力推进内审工作,筑牢内审监督“第一道防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各类制度落实见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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