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1378025/2022-32327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仙桃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9-22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22
名称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来源:仙桃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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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9日在仙桃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刘新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1亿元,同比增长16.1%;地方税收分成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20.5%。地方税收收入比重92.4%,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2.3亿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10.2%,与2020年(特殊年度)相比下降4%。

——民生保障更加有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80.6亿元,占比持续保持在78%以上。筹集1.9亿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常态化防控;拨付补助资金8.3亿元用于27.86万名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的足额发放;统筹资金3亿元保障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帮扶政策落实落地;筹措资金0.36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常态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惠企利民;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收回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2.37亿元。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督促各地各部门强化措施,狠抓整改,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2年7月,已整改问题金额18.79亿元,整改率达96%;收回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013万元;制定和完善制度26项。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财政部门具体组织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1亿元,总支出102.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2亿元、支出50.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2亿元、支出30亿元。审计情况表明: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市级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2021年,全市罚没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8亿元应缴未缴国库。

2.部分预算指标未及时分解到资金使用单位。截至2022年3月底,省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度农田建设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共1.27亿元财政直达资金指标,未分解下达到资金使用单位。

3.部分市级专项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市级预算安排化解村级债务奖补资金和“四水”共治资金2000万元,当年预算均未执行;市级预算安排档案馆新馆搬迁配套设施1000万元,当年执行90.27万元,预算执行率9%。

4.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1年12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2025.12万元。

二、市直部门及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58家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和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021年度预算总体执行率达89%。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够严格。1家单位无资金来源编制预算支出599.58万元;2家单位多编制公用经费预算159.76万元;4家单位无预算支出185.44万元;13家单位预算指标串用700.28万元。

2.项目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当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2021年,58家市直单位的967个预算项目中有412个预算项目13.23亿元当年未执行完成,其中有61个预算项目0.86亿元未启动;86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1.73亿元。二是少数项目连续多年预算未执行或执行率偏低。2019年至2021年,有8家单位13个项目连续2年或3年预算未执行,涉及金额0.44亿元;有14家单位23个项目连续2年或3年执行率低于50%,涉及金额0.6亿元。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5家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28.52万元;2家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2.83万元;2家单位会议费超标准5.94万元、无预算1.21万元;2家单位培训费超预算4.74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1.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到位。12个地方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个地方和单位滞留欠拨农村公路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2家单位专项资金分配未明确具体的用款单位和资金额度,拨付使用时存在较大弹性。

2.违规收费、乱开支现象依然存在。4个地方和单位违规收费1130.84万元;2个地方和单位报销不合规开支88.37万元;6个地方和单位列支不合规支出52.14万元;3个地方和单位违规发放职工高温补助、不在岗人员工资23.82万元。

3.资金管理不够规范。5个地方和单位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公务卡结算制度,将财政性资金和村集体资金转入单位职工个人账户后自行支付5748.75万元;1家乡镇自来水厂收入未实行收缴分离,水表销售款29.87万元由个人收取后滞留手中,分4次缴存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4.国有资产出租缺乏监管。1家单位未报市财政部门审批,自行出租国有资产;1家单位出租资产到期后未及时清理,截至审计时仍被承租户占用;2个地方和单位应收未收资产租赁款、鱼池承包费185.63万元;2个社区将集体资产对外出租,至审计时仍欠收9名商户租金55.48万元,且有3名租户违规享受租金优惠7.43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组织对全市2019年至2021年涉企发展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涉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3家单位未落实疫后重振房租减免政策,应减免未减免房租62.87万元,审计后均已通过延长租赁期限和退付租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1家单位滞拨欠拨2020年度涉企专项奖补资金14万元,审计后已拨付11.66万元,剩余2.34万元作为工程质保金预留;涉企保证金减免清退政策执行不到位,2家单位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4338万元,2家单位超标准预留工程质保金398.22万元,审计后均已退还投标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1家单位拖欠5个企业的建设项目工程款2078.45万元。

2.融资担保机制落实不到位。融资担保机构“四项补贴”机制落实不到位,对担保公司的1002.78万元补贴资金未拨付到位。目前,市财政局正在办理“四项补贴”资金纳入今年预算中期调整手续。

3.涉企执法不够规范。1家单位在查处“挂靠”施工单位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14宗案件中,处罚程序不规范,处罚自由裁量依据不足。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8年至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粪污及农村厕所管理不够到位。审计抽查发现11个镇61个村5775个户厕上报问题未整改到位,仍存在粪池污水外溢、管道污水倒灌、三格化粪池与入户管网分离等问题;1个村级公厕因未通水而闲置至今;2家养殖场粪污管理台账不规范,不能真实反映粪污清运情况。

2.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4个镇8个村垃圾收集设施配置老化、保洁人员配备不足、保洁队伍老龄化,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部分村垃圾清理不及时;1个镇垃圾中转站设备维护不及时,部分已生锈。

3.生活污水处理未达标。2个镇部分污水管网堵塞未及时维护致使污水溢流,160户居民用户未接入污水管网;1个镇的河流黑臭水体综合治理不到位,部分段面淤塞。

4.村庄规划编制不完全。全市共有617个行政村,有113个行政村应编制村庄规划,截至审计时有7个行政村未编制村庄规划;通过抽查13个村的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发现,有3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不完整,缺少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内容。

(三)汉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的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至2021年禁捕退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禁捕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执行不严格。未遵循“先缴后补”原则,直接为251名渔民代缴养老保险金64.49万元;未遵循“据实补贴”原则,超标准补贴62.73万元。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虚报鱼苗数量,套取增殖放流专项资金;对不符合燃油补贴和禁捕退捕补贴标准的对象,违规发放补贴资金。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至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扶持政策执行不够到位。1家单位违规发放199名346人次非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3万元;超范围发放119名残疾人护理补贴3.28万元;在已发放特困残疾人补贴等3项补贴的情况下,重复发放22名残疾人“两项补贴”0.5万元。

(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8年至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就业资金使用不够严格。1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公益性岗位,领取补贴资金125.97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39.37万元滞留两年未拨付使用,审计后已由市财政局收回资金62.51万元统筹使用。

(三)公共停车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公共停车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费现象依然存在。2个公共停车场承租单位自行调高收费标准、缩短停车收费时间,超标准收取停车费2.01万次,涉及金额4.13万元。

2.停车经营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在未报财政部门审批备案的情况下,自行将停车场经营权外包;1家单位超规定期限出租停车场经营权;2家单位对承租企业缺乏监管,造成1个停车场部分收费数据丢失,1家承租企业收费情况难以核实。

五、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排湖风景区全民运动绿道设施及驿站、仙桃火车站城市配套等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招投标不严格。7个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招投标手续;2家单位未按照规定对路灯和苗木暂估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3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发包给施工方和监理公司;1个地方将4个单项工程分解为31个子项目后,与施工方直接签订施工合同;1个EPC项目联合体公司将景观设计业务违规转包给其他公司实施。

(二)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6个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少建多报、重复计量或单价过高现象;1个项目在反季节、土壤未处理以及广场改造、电力照明排水工程施工等情况下,进行苗木多次重复补栽或移栽,造成建设资金损失浪费;1个地方通过编制虚假资料,套取建设资金75.02万元,审计期间已退还财政。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1项目已完工超过两年,仍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1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用地补征手续未完善、中标企业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以及项目监理公司监理人员不到位、无证执业、未严格履行职责等问题。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有关地方和部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边审边改、立行立改,有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市审计局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七、加强政策落实和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对疫后重振、涉企奖补和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确保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各类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落地。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相关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推动跨部门信息整合共享,做好对各类救助扶持政策执行的定期核查和监测预警,保障各项民生资金合理、高效使用。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加强预算编制的刚性约束,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持续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资金使用质效。加大基层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财务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防范化解投融资风险隐患。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增强金融抵御风险能力。规范国有投融资企业经营运作,加快推进其市场化转型。加大担保公司代偿资金的清收力度,积极盘活资金存量,避免财政性资金流失。

(四)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督促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严禁违规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从严控制工程造价,对社会中介机构工程结算业务,严格按程序公开采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建设资金安全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推动仙桃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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