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1-13611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委督查办 | 发文日期 | 2021-02-10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
| 名称 | 关于交办2021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 ||
各承办单位:
现将2021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办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研究,抓紧办理。现就认真做好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健全办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专人负责日常办理工作。要认真做好建议提案接收、登记、办理、沟通、答复、反馈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请及时清兑,并逐件分析。若交办的建议提案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请于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将建议提案和交办回执单(附件6)反馈至市委督查办,注明退回理由,并提出承办部门的建议。经交办单位同意后作退回处理。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前、办中、办后”三访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要积极探索办理的方式、方法,努力丰富办理工作形式。要加大宣传力度,多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办理工作,扩大办理工作影响。
三、请各主办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办理情况按规定格式答复提出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抄报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委督查办。
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各承办单位将办理情况按规定格式(附件2)答复并寄送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同时抄送市人大代工委和市委督查办各一式两份。
对于政协委员提案,各承办单位将办理情况按规定格式(附件3)答复并寄送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同时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和市委督查办各一式两份。
对主办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协同办理的建议或提案(主办单位为建议提案件第一个承办单位),会办单位务必于5月15日前将会办意见按规定格式(附件4或附件5)提交主办单位,并抄报市委督查办和市人大代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
四、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总结工作。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于7月1日前向市委督查办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并抄报市人大代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各承办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专栏,详细介绍办理工作,通报办理情况,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
附件:1、《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要求》
2、主办单位给人大代表答复的格式
3、主办单位给政协委员答复的格式
4、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办理情况函的格式(建议)
5、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办理情况函的格式(提案)
6、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回执单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
具 体 要 求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下大气力提高办理质量。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予以明确答复;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请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每一件建议提案要采取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直接征求主要提出人意见,通过协商,积极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代表和委员以往提出过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对不可能解决的问题,要在充分说明缘由的基础上,给予明确的答复。
二、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要有针对性,不说空话、套话,切忌流于形式。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的答复必须再作研究,重新办理并予以答复。市委督查办将对承办单位的答复进行审查,对办理态度不认真、答复简单敷衍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各承办单位给代表委员的答复,应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按规定的格式行文(格式附后),落款应署明本单位的名称并加盖公章。
四、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答复,应直接寄送代表委员。对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分别直接寄给联名的各位代表委员,请勿只答复第一名或领衔代表委员。
五、各承办单位撰写答复时,请将办理情况按以下分类注明(注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用“B”标明;(3)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C”标明;(4)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用“D”注明。
六、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单位要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报送市委督查办、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有调整的要及时向市委督查办、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报告。
七、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有任何建议和问题,请及时与市委督查办联系,以便改进工作。
联系人:李渝鹏
联系电话:17771438405(市“四大家”主体办公楼717室)
邮箱:1738929003@qq.com
附件2 :主办单位给人大代表答复的格式
主 办 单 位 名 称(套 红)
(A、B、C或D)注
对市 届人大 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要求:首先明确对提出的建议表示肯定或否定;然后介绍办理工作过程)
(承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 系 电 话
经办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2份)、市委督查办(2份)
注:“A”类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C”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类为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附件3: 主办单位给政协委员答复的格式
主 办 单 位 名 称(套 红)
A、B、C或D注
对市政协 届 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或你们)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要求:首先明确对提出的提案表示肯定或否定;然后介绍办理工作过程)
(承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 系 电 话
经办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委督查办(2份)
注:“A”类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C”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类为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附件4 :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格式(建议)
会 办 单 位 名 称(套 红)
A、B、C或D注
对市 届人大 次会议第 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现将市 届人大 次会议第 号建议提出的关于 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人大代表。
(意见正文)
(会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 系 电 话
经办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人大代工委(2份)、市委督查办(2份)
注:“A”类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C”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类为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附件5: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格式(提案)
会 办 单 位 名 称(套 红)
A、B、C或D注
对市政协 届 次会议第 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现将市政协 届 次会议第 号提案提出的关于 提案办理的(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政协委员。
(意见正文)
(会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联 系 电 话
经办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委督查办(2份)
注:“A”类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C”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D”类为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附件6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回执单
市委督查办:
你办于 年 月 日交给我(单位)办理的 件建议提案收到。其中不属于我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有 件,现退回,理由附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主管领导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注:请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件后5个工作日内将此回执单报送市委督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