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3-08808 | 分类 | 政务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 ||
| 名称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沙湖、九合垸原种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排湖风景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仙政规〔2022〕6号)规定,结合实际,仙桃市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二、全面实施行政决策事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推进节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完成或实现阶段性目标。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及时将反映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强化决策落实督察考核。市政府将组织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及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和法治督察范围。
附件: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优化生育政策 | 市卫生健康委 | 2月 |
2 | 建设仙桃市大垸子泵站水利风景区和仙桃市排湖泵站水利风景区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6月 |
3 | 制定《仙桃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市城管执法局 | 7月 |
4 | 启动沙湖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 | 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 9月 |
| 5 | 修订仙桃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市生态环境局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