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4-12667 | 分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 文号 | 仙桃政文〔2024〕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 ||
| 名称 |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仙桃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
省人民政府:
2023年,仙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能力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来抓,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年度报告、集中述法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思想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政府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集中学习计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组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常态化学习并开展集中研讨。202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380余次。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熏陶示范作用,依托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建设示范点等阵地,运用展板展示、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定期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三是专题宣讲。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120余场次,充分发挥“法学家之乡”优势,先后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民法学泰斗王利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硕士生导师肖登辉等专家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新热潮。
3.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仙桃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风向标”“指挥棒”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督查范围,常态化开展以督促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2023年,经仙桃市委编办批复,仙桃市司法局单独设立法治督察机构,在抓好省委依法治省办和省司法厅安排部署的全面实地督察、专项督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实地督察3项9次,专项督察2项6次,书面督察2项1次。
(二)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2023年,全面清理及动态调整市直各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共计3959项;深入开展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构建军地各司其职、密切协同的国防动员新格局;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构建更加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相关部门行政复议职责,挂牌设立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街道赋权事项调研评估,规范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设置,保障街道执法人员工作力量。
2.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仙桃市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仙桃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大力开展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缩短招投标时间改革,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推进“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对照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最快城市进行减流程、减环节,压缩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大力推进各类应用系统打通和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解决各类系统信息壁垒和不同平台间重复注册验证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打造“免证明”城市。2023年,仙桃市市直事项整体减时限比例达到88.3%,其中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比例达到93.6%,做到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减时限比例最佳,政务服务办件效率大幅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显著增强。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分条线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坚持开展“三级治安巡逻”,源头预防涉企治安案件发生。统筹推进政法干警“驻企联勤”行动,全体干警“一对一”包联1040家企业,坚持实行“五个一”驻企机制,落细“五必到”服务承诺,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100余件。加强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通过服务改革、手段创新,不断提升市商标公共服务便利性,提升商标业务“一站式”服务效能;印发《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仙桃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督促政府履约践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成功创建全省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开通涉企法律服务优先办理绿色通道,不断满足企业全方位法律服务需求。
(三)着力把握程序规范,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1.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意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培训,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纳入法治建设考核重点内容,着重提升行政单位负责人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组织意见。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仙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进行目录管理,经征集、研究、梳理后,公开发布《仙桃市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决策事项调查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强化专家论证,加强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紧盯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政务督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落地,切实保障政令畅通。2023年,仙桃市作出的7件重大行政决策,无被责令改正和追究责任的情形。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行政执法良好形象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教育整顿。一是强化政治教育。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队伍中成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的党建活力,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实、纪律严、善作为、敢担当”的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注重业务教育。除全市性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和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专业培训外,各行政执法单位大力推行“自学”“互学”“比学”,将业务学习与完成工作任务放在同等位置,并结合全市统一要求的“周一夜学”“固定党日活动”,灵活安排执法业务知识学习。2023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类培训420余次,培训人数12000人次以上。三是开展作风整顿。印发《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方案》,针对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无故拖延,辅助人员滥执法、态度粗暴恶劣,涉企执法中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开展实战化集中整训,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锤炼执法队伍的综合本领。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和智力,办专案,专办案,行政执法质效得到显著提高。2023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开展专项执法活动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8000余家次,办理执法案件1150余件,规范经营业主3000余家,教育整改对象2800多个,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3.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先行区的要求,持续践行“4433”工作法,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广泛运用辅导建议、说服教育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在涉民生领域大力推行疏堵结合的工作方式。仙桃市交警支队通过短信提醒等方式“劝离”违停车辆,干河街道在对摊贩设置“禁售区”的同时,设立15处便民疏导点,达到“摊贩保饭碗,市民得实惠,城市有形象”的多赢效果。2023年,全市大多数案件以教育、劝导的方式结案,近50%的行政执法案件,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方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企业和群众不仅在执法案件中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管理,还从经济上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五)提高依法行政制度供给质效,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按程序出台文件。按照《仙桃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2023年,仙桃市政府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全部及时向省司法厅和市人大备案。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均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文件的情况。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示》,对全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20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对外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2.切实增强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规范财政收入管理,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全年共审计项目64个,提出审计建议71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1项。
3.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印发《仙桃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仙桃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流程》《仙桃市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和《仙桃市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等文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专用车辆,配齐行政执法监督制服、案件研判室、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档案柜等硬件设施。争取市委重视,将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市委巡察范围,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印发《仙桃市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媒体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同时,联合仙桃市委督查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信息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严肃追究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责任,构建“监督-整改-反馈”工作闭环,形成多部门一体推进、多主体协同发力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2023年,全市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9件。三是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周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日常清理,把好执法“入口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督查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挂钩。扩大案卷评查范围,提升案卷评查质量。2023年通过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随机对17个行政执法单位115本卷宗进行评查,并首次以案卷评查通报会的方式,由评查律师与被评查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案卷评查质效。
4.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一是从制度层面明确工作要求。印发《2023年仙桃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仙桃市村(居)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节点,定期核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载体,围绕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民生领域做好信息公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增强回应关切效果。2023年,从减税降费、教育改革、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和其他热点等13个方面主动回应信息25条,邀请政府负责人、部门主要领导通过在线访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场。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阵地、“两微一端”新媒体等线上模式,结合政务公开线下专区设立政策综合咨询服务,为群众做好“线上+线下”政策答疑。四是做好村(居)信息公开。全市733个村(社区)规范设立单独栏目,分门别类公开村(居)机构信息、领导信息、财务信息和事务信息,共计公开信息6584条。
(六)全面深化行政复议应诉体制机制建设,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印发《仙桃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试行)》《仙桃市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抄送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各司法所和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2023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2件,经调解或和解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72件,行政复议实质化解纠纷率达52.94%,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召集研究案情、谁主管谁负责出庭应诉工作、谁主管谁负责推进化解争议”的原则,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2023年,收到以市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7件,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打造平安和谐社会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仙桃市委、市政府将安全生产作为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国15条”“省20条”“市36条”有关要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推进应急平台数字建设,加快启动仙桃市城市大脑中的“智慧应急”项目。全市23个镇(街道、场、区)挂牌成立镇(街道、场、区)应急办公室,成立消防救援所。完善市、镇、村(社区)三级应急通信体系和全市733个村居的应急通信台账。协调市气象、水利等部门组建“仙桃市防灾减灾会商研判工作微信群”,强化灾情风险监测预警。2023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两位数下降;连续32个月无重特大事故;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倒塌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均实现大幅度下降。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需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等。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有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业务学习不够。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履责不力、问题较多的,将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根据《仙桃市2023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要求,仙桃市政府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举办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4次。召开3期“仙桃法学家论坛”培训会,仙桃籍著名法学家王利明、张明楷、秦前红等分别出席会议并作主旨讲座。4月2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会邀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硕士生导师肖登辉教授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学习。全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次,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行政复议法》《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建议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或文件,研究并审议通过《仙桃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仙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仙桃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2023年,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仙桃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仙桃市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
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作为学法培训必学内容。制定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年度计划,举办全市局级干部法治建设和法治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班,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生动实践。
(二)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稳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扩大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工作制度,继续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充分听取专业组织、机构及人员的意见,探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进一步增强营商环境服务能力
继续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便民利企。
(五)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加强行政复议质效管理、监督和调解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信访工作条例。
专此报告。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