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03957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1-19
文号 仙桃政文〔2023〕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1-19
名称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仙桃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仙桃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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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仙桃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

(一)着力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法治思维能力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市委书记、市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发《仙桃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和《仙桃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各镇、街道、场、区,市直部门)》(仙法委办发〔2022〕1号),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另外,制发《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外向用力,进一步促进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力和运行效能。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作为法治建设督查重点工作内容。仙桃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次会议精神。全市各行政机关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三是加强督察考核。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纳入了督察范围,推进督察工作常态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2022年,我们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暨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1次、法治政府建设书面督察1次,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覆盖。

(二)着力把握程序规范,提升行政决策质效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重大决策事项全部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4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仙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22年,仙桃市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无被责令改正和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按照《仙桃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定,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逢文必审、有错必纠并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2022年,共审核审查文件170件,从源头防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出台。对市政府制定的18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司法厅和市人大备案。并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检查的通知》,对市政府各部门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检查,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完善招商引资预审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项目预审制度,对项目规划、土地规划利用、环境保护、应急管理、法制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全年共审查招商引资合同167个,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文件、合同法制审核,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一次性告知书、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一次性告知书和协议法制审核一次性告知书等两文件一协议法制审核一次性告知书,将公平竞争审查表纳入各地各部门报送法制审核资料的必备材料之一,倒逼各地各部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贯穿文件和协议合法性审核全过程,对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和协议及时予以纠正,最大程度确保出台的文件和签订的协议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

(三)着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一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在仙桃市政府官网开辟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栏作为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均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买执法记录仪、笔记本电脑等设施设备,为全过程记录制度提供设备保障。仙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单位贯彻法制员制度,任命多名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公务人员作为法制员,严格落实重大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推进各类规范执法活动。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对全市11个重点执法部门202178生效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将评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执法单位,督促各执法单位及时整改。

是推进执法人员素质提升。20228月,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题研讨班,聘请省司法厅、法院有关专家和高校学者授课,全市220余名部门负责人和执法骨干参加培训。全市各执法单位也通过互讲互评、夜学、知识竞赛等方式在单位内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202111月,印发《仙桃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2022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行动

二是落实各项措施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清理出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工作。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全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清单进行梳理,公布了第批仙桃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时,一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在从轻、减轻和免处罚的基础上,重点制定免强制清单。通过对外公示、上门督办和严格考核,敦促执法部门执行清单政策。采取多查合一、留档观察、积分减罚、抓差放优等措施,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执法部门承诺按“9055”标准开展执法,执法人员承诺采取说理式执法,市场主体承诺再次违法接受重罚。执法部门将企业日常经营合规性、经济影响和执法后风险评估嵌入执法程序。全市行政罚没收入和行政强制案件数量明显降低。2022年,全市共制定从轻处罚事项112项,减轻处罚事项32项,免处罚事项259项,免强制事项62项,共465项。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852件,减轻处罚案件88件,免处罚案件2055件,免强制案件15件,共4010件。共减免罚款2385.8万元。全市各执法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累计开展行政建议2412次、预警提示2045次、行政回访1322次。我们申报的“扩大包容审慎监管范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已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并被通报表扬。

(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平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证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平稳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待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出台后,依程序发文。成立了我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公开选聘了19名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进一步提高我市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水平。

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制度》和《仙桃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试行)》,明确人员分工,不断提升涉企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实行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制度扩大行政复议咨询点范围,推动行政复议向基层延伸积极推行协调结案机制,将协调撤回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优先结案手段,努力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9件,办结案件63件(上期结转9),出具行政复议意见书1

是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按谁主管,谁应诉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保障民告官能见官,出庭能表态2022仙桃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围绕仙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利用业务优势,积极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92件。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仙桃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有待加强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制定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年度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为建设法学家之乡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依托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温度,刚柔并济,包容审慎,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相对人事前辅导、行政执法风险提示、行政执法劝诫、轻微违法警示、突出问题约谈等体现仙桃市监管特色的工作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强化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建设。

(三)严格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有关专家、组织意见。探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注重服务,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进一步破除思想局限,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找准市场主体关切所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做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公证、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等行政服务事项便民利企。广泛运用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开通专线、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及法治督察等方式,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五)调整思路,进一步提升调处矛盾纠纷水平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创新行政调解方式,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摒弃丢面子怕追责等观念思想,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健全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除审查申请人的诉请,对实际问题作出回应,避免出现回避矛盾、程序空转的情形发生。切实提升行政应诉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鼓励一把手出庭应诉,杜绝应诉不出声,出声不表态的现象,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专此报告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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