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6-1338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卫健委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6-04-21 | ||
| 名称 | 关于公布2026年仙桃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 ||
关于公布2026年仙桃市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市护理学会:
经市继教办综合评审,确定“远程心电在村卫生室规范化应用培训班”等85个项目为2026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市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经费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公益性原则。要保证培训质量,避免项目培训流于形式。
二、项目执行要求
(一)项目举办前预审
各项目举办单位在筹备并举办项目时,不得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分、授课师资及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项目举办前1周内,项目举办单位须按要求在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内报送项目举办通知、日程等相关信息至市继教办预审。
(二)项目举办中抽检
项目举办过程中,项目举办单位需主动配合市继教办的监管和督查。市继教办将随机抽检项目举办现场,并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督查表作为学分授予依据。线下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0人/期,市继教办抽检人员要根据实际办会情况重点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项目举办后反馈
1.项目举办后2周内,项目举办单位将项目执行资料(项目实际举办日程、全体学员名单、会场全景照片、项目负责人授课照片、会议使用资料)上传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完成执行反馈填报,未能按要求填报项目执行反馈情况的项目,取消市级Ⅱ类学分的授予。
2.继教项目举办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超过视为未执行,当年未执行项目以及现场抽检中发现违反继教项目管理规定被查处的项目负责人,取消下年度继教申报资格。
三、相关要求
各项目单位须严格按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执行。针对全市的项目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不得限制名额拒绝外单位人员。项目举办过程须依规守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培训质量。做好项目举办过程管理,合理授予学分。
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继教办联系。
联系人:李珊珊 联系电话:0728-3232707
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