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5-43342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12-22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12-22
名称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降为临时管控的函

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降为临时管控的函

发布时间:2025-12-22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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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武汉都市圈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未来两天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根据关于印发仙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仙环委〔20243规定,我市决定2025122211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转为临时管控。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临时管控措施,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减少本地源大气污染。

1重点涉气企业减排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建议按照黄色预警等级进行减排,采取错峰生产、提高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方式,强化污染物减排,降低本地污染物累积。禁止非紧急情况下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等作业确需检修的应对可能存在的涉气排放进行收集处置充分运用企业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设施等平台,加密抽查频次,加大在产企业非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对建筑工地管控力度。管控期间,鼓励所有建筑工地、市政工地、交通工地等暂停建筑墙体涂刷装饰、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漆、摊铺沥青土方开挖等作业,渣土车禁止上路、转运渣土,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同时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期间确保喷淋降尘设施不间断开启,做好工地内部及门口3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

3.加强移动源管控力度。一是早晚高峰时段加大城区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车辆怠速;二是严格落实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管控,设点对柴油货车开展路检路查,严禁黑烟车和不达标车辆行驶。三是督促用车大户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暂停运输作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或国六车辆,加强电子门禁企业用车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对汽修行业监管,严禁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废气净化设施的汽修店开展喷漆、烤漆作业,禁止户外喷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强化加油站巡查,督促存在油气泄漏的加油站立行立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加强对餐饮油烟巡查,尤其加大对重点区域露天烧烤、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5.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加大道路清扫吸尘频次,减少洒水冲洗频次,避免湿度增高(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6.做好露天焚烧监督管控相关单位和各镇(办、场、区)扎实推进“五个一律”工作,积极消除焚烧隐患,开展巡查管控,重点加强城区露天焚烧行为管控,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场、区

应急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地各部门按照既往报送应急响应措施应急管控期间每日1700前报送应急日报,反映应急工作部署情况,每日检查人次、检查对象、落实情况、发现的问题、查处情况等内容。预警级别的调整或取消将另行通知。

附件

仙桃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日报模板

单位

应急巡查

情况

检查点位数情况

问题处理情况

出动人次

派出车辆

工地

企业

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店

餐饮

砂石堆场

加油站

秸秆禁烧

发现问题

整改问题

下发督办文书

实施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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