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市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有关要求,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我局根据《仙桃市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打造方案》,确定了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所需的基本条件:
1.选址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近三年内,无专门针对企业的环保投诉或有关环保投诉及时有效处理、未受到生态环境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未被列入环保失信单位名单。
3.国家、省、市三级排污许可证复核工作中未发现重点问题或重点问题按时完成改正。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满足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
经企业申报,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彭场环境保护站、新材料产业园分局预审,专家现场核查打分等程序,拟确定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柔显(仙桃)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六和金属(湖北)有限公司、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湖北盛大纸业有限公司六家企业为2025年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如对上述企业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相关情况。
我局将对反馈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0728-3317241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
序号 | 企业名单 | 管理类别 | 行业类别 | 得分情况 | ||
基础分 | 加分 | 总分 | ||||
1 | 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 | 重点管理 |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95 | 19 | 114 |
2 | 柔显(仙桃)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 重点管理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91 | 12 | 103 |
3 | 六和金属(湖北)有限公司 | 简化管理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87 | 10 | 97 |
4 | 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重点管理 | 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84 | 13 | 97 |
5 | 中骏森驰汽车零部件(湖北)有限公司 | 重点管理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82 | 14 | 96 |
6 | 湖北盛大纸业有限公司 | 重点管理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83 | 10 | 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