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5-17293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30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05-30 | ||
| 名称 | 2024年度仙桃市环境质量公报 | ||
一、环境空气质量
仙桃市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仙桃市沔阳大道站和仙桃市工业园站。2024年仙桃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天数为366天,优良天数为324天,优良率为88.5%,同比上升4.7%。
与2023年相比,2024年我市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细颗粒物(PM₂.₅)、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8.8%、10.3%、5.9%,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持平,臭氧(O3)年均浓度上升2.0%。202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中细颗粒物(PM₂.₅)、可吸入颗粒物(PM₁₀)、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主要河流水质
2024年,仙桃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汉江汉南村、汉江石剅、东荆河汉洪大桥、通顺河港洲村、黄丝河挖沟泵站等5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分别为Ⅱ类、Ⅱ类、Ⅲ类、IV类、IV类,均达到“十四五”考核要求,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汉江和东荆河水质状况均为“优”,考核断面优良率为60%,水质达标率为100%。
2.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市共有两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市第二水厂和第三水厂汉江取水口。仙桃市环境监测站对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因子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61项优选项目(3次/年)和109项全项(1次/年)。2024年监测结果表明,两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III类及以上标准,达标率为100%。
3.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市共有7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仙桃市新一水厂水源地、仙桃市四水厂水源地、通北中心水厂水源地、马垸中心水厂水源地、郭河窑厂水厂水源地、禹王水厂水源地、杨林尾水厂水源地。2024年,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监测。监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28项因子。数据显示,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1.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2024年仙桃市中心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为64.4分贝,同比上升1.4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2.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2024年仙桃市中心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3分贝,同比下降0.6分贝,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四、固体废弃物
2024年,仙桃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持续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取得新进展。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2024年,仙桃市共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928132.87吨,主要种类为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覆膜砂、污水处理污泥等,上年遗留贮存量27415.97吨。2024年综合利用和处置887347.06吨,当年贮存量68201.78吨,综合利用处置及安全贮存率100%。
2.工业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
2024年仙桃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7296.00吨、上年遗留贮存量1902.98吨,2024年综合利用和处置66669.20吨,当年遗留贮存量2529.78吨,综合利用处置和安全贮存率100%。
3.医疗废物的产生与处置
2024年,仙桃市医疗卫生机构全年产生医疗废物736.56吨,全部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集中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4.生活垃圾的产生与处置
2024年,仙桃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2.0618万吨,全部由仙桃市绿色东方环保发电公司进行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安全处置率为100%。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