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78025/2023-4721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1-06-28 | ||
名称 | 2020年仙桃市环境质量公报 |
一、环境空气质量
仙桃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仙桃市沔阳大道站和仙桃市工业园站,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统计天数为366天,有效天数为363天。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4天,优良率为86.5%,同比上升8.7%(详见表1)。
表1 2020年仙桃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表
统计时段 | 空气质量指数 | 空气质量指数级别 | 有效监测天数 | 优良率(%) |
2020年全年 (以AQI计) | 0~50 | 优 | 109 | 86.5 |
50~100 | 良 | 205 | ||
101~150 | 轻度污染 | 43 | ||
151~200 | 中度污染 | 4 | ||
201~300 | 重度污染 | 2 | ||
>300 | 严重污染 | 0 |
2020年,我市大气基本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CO浓度同比上升28.6%,其余5项指标浓度比上年均显著降低,降幅为11.1%–24%(详见表2)。
表2 2020年仙桃市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表
年度 | PM2.5 (µg/m3) | PM10 (µg/m3) | O3 (µg/m3) | NO2 (µg/m3) | SO2 (µg/m3) | CO (mg/m3) |
年均值标准 | 35 | 70 | / | 40 | 60 | / |
2019年 | 40 | 75 | 162 | 25 | 9 | 1.4 |
2020年 | 32 | 65 | 141 | 19 | 8 | 1.8 |
同比增幅 | -20% | -13.3% | -13.0% | -24% | -11.1% | 28.6% |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1.河流水质
2020年,我市汉江、东荆河和通顺河3条主要河流出境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评价,汉江和东荆河水质状况均为“优”。2020年,东荆河出境水质同比提高了1个水质类别,通顺河出境水质与上年持平,仍为IV类。三条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状况分布为:II类5个,占比62.5%;III类1个,占比12.5%;IV类2个,占比25%。具体见表3。
表3 2020年仙桃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情况统计表(年均值)
河流 | 汉江 | 东荆河 | 通顺河 | |||||
断面名称 | 黄家村右 | 汉南村 | 石剅右 | 姚咀王岭村 | 汉洪大桥 | 郑场游潭村 | 港洲村 | 挖沟泵站 |
断面级别 | 省控 | 国控 | 省控 | 省控 | 国控 | 省控 | 国控 | 省控 |
断面类型 | 入境 | 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监控断面 | 出境 | 入境 | 出境 | 入境 | 出境 | 出境 |
考核类别 | / | II | / | / | III | / | V | / |
2019年水质类别* | II | II | II | III | III | II | IV | IV |
2020年水质类别 | II | II | II | II | II | III | IV | IV |
*注:水质类别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下同。
2.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市共有两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为市第二水厂和第三水厂汉江取水口。仙桃市环境监测站对水源地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因子分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61项优选项目(3次/年)和109项全项(1次/年)。监测结果表明,两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3.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市共有7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仙桃市新一水厂水源地、仙桃市四水厂水源地、通北中心水厂水源地、马垸中心水厂水源地、郭河窑厂水厂水源地、禹王水厂水源地、杨林尾水厂水源地。2020年,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以上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监测。监测因子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28项因子。数据显示,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
1.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
我市共有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40个(含5个预留区,实测135个),覆盖城区面积50.4 km2。2020年,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4.6分贝,同比增加1.2分贝,达标率为94.1%。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20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水平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噪声声源构成中,生活噪声源占72.6%,工业噪声源占20.7%,施工噪声源占4.4%,交通噪声源占2.2%。
2.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我市共有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50个,覆盖路段长度为94.16 km。2020年,我市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同比增加2分贝,路段长度达标率为76.5%。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评价,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