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4-11646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仙桃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1-09
文号 仙文[2024]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2-18
名称 仙桃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仙桃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18 来源:仙桃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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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仙桃市始终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仙桃水乡田园城市建设,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2023年,仙桃市委、市政府坚持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1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4次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现场调研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有效督促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市环委会2次召开环委会全会,全面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全市23个镇(街道、场、区)和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13家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了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落实情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力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2023年政绩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赋予9分的考核分值,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人居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先后开展了工业企业VOCs治理、餐饮油烟管控、道路扬尘管控、工地扬尘管控、机动车维修行业整治、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六大专项行动。实施并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58个,督促34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绩效提级;联合组织路检路查抽测车辆2035台次,对42台尾气超标车辆、33台未密闭的渣土车予以处罚;排查餐饮服务企业2500家次,督促300余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取缔店外烧烤经营290余处;将全市85%排放量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全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6次,加速大气污染物沉降。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六个100%”要求,督促70项扬尘污染问题完成整改。2023年,仙桃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同比改善6.3%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生态环境部在册的358个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率达到100%,验收销号率达到39.1%。加大城市雨污分流力度,全年新建雨污管网10.2公里,完成144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区排水管网总长度达到754公里,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7.6万吨,污泥无害化处置3.24万吨,无害化处置率100%。加大生态治理和修复力度,投入资金6000余万元,先后开展了港洲村国控断面上游河段、沔城莲花湖、洪道河段等3大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加大生态调水力度。加大河湖保洁力度,全年共组织5000余人次开展河湖“四清”,进一步改善河湖水质。2023年,仙桃市5个国控断面水体优良率为60%,地表水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大“无废城市”试点申报和创建力度,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能力,有效管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确保取得实效。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全市养殖场配套沼气池107个,容积11000立方米,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36%,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1.92%,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面积达到5.5万亩,农村户厕完成建改5414户,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达到4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40.68%。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村居达到270个,占比44%。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力度,全市日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约960吨,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用于处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均已投入运行。持续开展“绿满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共栽植各类苗木202万余株,折合造林面积3.4万亩。202311月,仙桃市被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确定为省级“无废城市”6个试点市之一。

三、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成立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双月调度、季度考核、定期督办”工作机制,促进督察反馈问题及其他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2016年至今,中央、省级35次生态环保督察共反馈问题126个,已完成整改118个,剩余8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其中中央督察6个,省督察“回头看”2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历次督察交办信访件共205件已全部办结。顺利完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仙桃市开展的第二轮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四、大力推进减污降碳

全面调整工业结构,全市食品加工、非织造布制造、纺织服装、机械加工等轻工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全市已建成并网发电新能源装机容量为1087MW;新引进300亿元的容百科技、103亿元的京科控股等企业均已开工建设,否决“两高”化工项目3个。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督促10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改造,投入资金2.6亿元,开展了6个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及水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建设。40艘仙桃籍在册船舶全部安装“船E行”和受电改造任务,仙桃港集装箱运输船舶使用岸电率为100%。构建新能源公共交通体系,完成18条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收购老旧燃油车辆322台,新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15台,新建充电桩106个。

五、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七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网络)活动,充分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全年组织环保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课堂30余次,6次组织1000余名学生和居民参与企业“公众开放日”活动,制作各类公益宣传小视频循环播放;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2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起,拍摄5次环境资源保护《以案说法》,其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被湖北电视台《长江说法》报道。切实做好沙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恢复芦苇种植2050亩,着力将沙湖湿地打造成集生态保护、科普研学、休闲观光于一体的长江流域综合治理湿地保护利用示范公园。出台《仙桃市2023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省级生态镇(村)创建,全市共建成省级生态镇12个,省级生态村84个;创建省级森林城7个,省级森林乡村8个。20232月,沙湖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成为全省目前保护等级最高的6个自然湿地之一。

六、坚决守牢流域安全底线

制定了《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和《仙桃市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划定通顺河流域、东荆河流域、洪北流域3个三级流域和通北流域、排湖流域、沙湖水系流域、时合垸流域、洪北流域、东荆河流域6个四级流域片区,明确了流域单元管控原则和治理要求,建立了单元管控机制,制定了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清单和重点任务。建设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和安全建设工程、仙桃市四水共治(东南片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湖北省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引隆补水工程、汉江综合整治一期工程、仙桃市“四水”共治一期项目等5大工程,坚决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底线。按照“整体谋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了洛江河两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七、铁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1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建立了《仙桃市流域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工作办法》《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构建长江流域(仙桃段)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等机制,设立了流域综合治理检察官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生态修复基地等机构,进一步落实“两法”衔接要求,合力筑牢生态环境“法治网”。2023年,立案侦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18起,总计破案20起(其中省督办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人,行政处罚1820人,逮捕6人,审查起诉1433人,打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团伙5个。加大对违法企业打击力度,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64件,行政处罚31件,查封扣1件,限制生产1件,进一步守牢美丽仙桃建设环境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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