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3-45230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15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3-12-15 | ||
| 名称 | 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1措施4”整改情况的公示 | ||
按照《仙桃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1措施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整改不彻底。部分地区工业污水不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督察发现,彭场工业园内涉水企业的工业污水没有进入彭场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挖沟、共同村两个地方的工业污水还没有收集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分别排入改道河及附近沟渠: 新里仁口工业企业和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内河后汇入东干渠,经新闸沟泵站排入通顺河。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监督检查力度,对运行管理不规范和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三、整改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监督检查力度,对运行管理不规范和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精密部署,持续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局结合环境信访投诉、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控数据、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等,对全市涉水工业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面梳理,每年确定一批涉水重点管控企业,分别印发了《仙桃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2023年仙桃市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对涉水企业的现场检查事项,制作了执法检查清单,执法人员对照清单逐项检查,确保现场检查全面高效。
二、多措并举,严查涉水企业环境问题。将专项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结合,对涉水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关注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在线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一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主要核查企业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及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废水收集、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废水达标排放情况,废水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气等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强化非现场执法检查。每月通过无人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不少于4天的执法巡查,重点查看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充分运用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每天调阅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联网数据,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同时关注我市重点流域水质检测微站相关数据,对检测数据异常的区域针对性开展溯源排查。三是引入三方辅助执法。我局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联合第三方技术公司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遵循“一企一策”的原则,针对性给出整改方案,指导、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保障自动监控设施正常有效运行。四是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由专人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6月以来,我局持续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累计检查污染源库内涉水企业300余家次,共发现71家企业的108个环境问题,其中对54家企业的91个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17家企业开展了立案调查。已处罚金额96万元(5家免予处罚、1家从轻处罚),对3起涉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共发布涉水典型案例11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高压震慑。
五、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七天)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联系方式:0728-3317697
直接责任人:刘刚
承 办 人:鲜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