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桃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50)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8 11:32 来源:仙桃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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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和《中共仙桃市委 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仙文202228号)文件要求,仙桃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50)整改工作,通过省级验收组验收。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338-3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仙桃市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何云峰 0728-3490567

        光永红 0728-3334679

附件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序号50号整改自行验收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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