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的命令

发布时间:2024-08-29 15:00 来源:仙桃市水利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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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的命令

(仙桃市河湖长令第8号)

各级河湖长、各河湖长制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共同缔造,以高品质水生态环境支撑我市高质量发展,兹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

一、聚能提升河湖长履职水平。加强河湖长及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河湖长巡查履职与职能部门监管履职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市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要充分发挥能动性,主动提醒、协助河湖长研究解决责任河湖重大问题,抓好河湖问题的跟踪督办落实。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大河湖长制政策法规培训,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意识。要强化河湖长制考核问责,组织开展河湖长述职及河湖长制暗访检查,探索建立河湖长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将河湖长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

二、聚焦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重点。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 署,做好小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幸福河湖试 点建设,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及功能。市水利和湖泊局要以汉江、东荆河及通顺河等为骨干排洪通道,以排湖湖泊及杜家台蓄滞洪区为重要调蓄结点,畅通行洪通道,增强调蓄能力,提升排涝能力;要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实施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快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强水质监测预警排查及污染管控,确保我市5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三 、聚力开展河湖“清四乱”。大力开展跨部门、跨区河湖保护联合执法行动,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湖泊为重点,重拳整治河湖突出问题,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监管,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继续强化“河湖长十警长”“河湖长十检察长”协作,巩固拓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守牢水安全底线。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

四 、聚效做好河湖日常管护。各镇(街道、场、区)要严格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努力提升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保护,推动河湖问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健全水面漂浮垃圾常态化清理和重要闸口拦漂清漂处置机制。持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护,规范民间河湖长选聘管理,加强河湖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

各级河湖长、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分解,加强统筹调度,做好宣传引导,严格检查督办,全力抓好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长江大保护政治站位,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推动构建目标统一、行动同步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共同确保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落地见效。

签发人:熊享涛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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