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09:05 来源:仙桃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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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16家社会组织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或年度检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2022年12月12、12月28日分别以邮政EMS和《仙桃日报》公告方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告知相关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16家社会组织书面的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本机关现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除清算事宜以外的任何活动,并将登记证书及印章于一个月内上缴仙桃市民政局。

一、社会团体(7家)

1、仙桃市鮰鱼养殖协会

2、仙桃市沔城莲藕协会

3、仙桃市水生蔬菜种植协会

4、仙桃市西流河黄鳝养殖协会

5、仙桃市棉花协会

6、仙桃市企业联合会

7、仙桃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

1、仙桃市西流河镇杜窑中心幼儿园

2、仙桃市西流河镇下查埠中心幼儿园

3、仙桃市龙华山童星幼儿园

4、仙桃市东方仙桃教育培训中心

5、仙桃市通海口镇育才幼儿园

6、仙桃市胡场镇金海湾幼儿园

7、仙桃市一屋嘴甘蔗推广服务中心

8、仙桃市长埫口镇宜家幼儿园

9、仙桃市大福医养院



仙桃市民政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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