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3-4677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 名称 | 2025年仙桃市老年人补贴政策指南 | ||
一、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
仙桃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 (仙民政发[2020]6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经济困难的高龄文件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
二、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
1.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为户籍在仙桃市、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
2.养老服务补贴对象为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为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护理补贴对象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为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经鉴定为中度或重度失能的老年人。
三、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
1.高龄津贴。对80至90周岁、90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60元/人/月、100元/人 /月、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养老服务补贴。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补贴。(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3.护理补贴。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
仙桃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