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4-38230 | 分类 | 劳动就业 |
|---|---|---|---|
| 发布机构 |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 名称 | 2025年仙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 | ||
一、专职仲裁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田 甜、李琪瑶、张 龙、黄 尉、章利芬共5名。
二、兼职仲裁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刘利康、肖 艺、付 霞共3名。
仲裁员职责义务
一、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勤勉自律,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
二、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办理仲裁机构指派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按规范制作仲裁文书,在法定审限内办结案件;
三、严守办案纪律,杜绝影响仲裁案件公正处理的行为,保守仲裁秘密和涉案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接受与办理案件有关的仲裁文书、统计、监督、研讨、案卷、档案等其他工作任务;
五、接受仲裁机构对仲裁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