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78025/2023-08381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04-06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04-06
名称 劳动仲裁过程中如何申请仲裁员、记录人员回避?

劳动仲裁过程中如何申请仲裁员、记录人员回避?

发布时间:2023-04-06 来源: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1.问: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仲裁员、记录人员回避?

答:(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2.问:以什么方式申请回避?

答:当事人申请回避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3.问:申请回避的时间?

答: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庭审理后知晓的,也可以在庭审辩论终结前提出。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终结后提出回避申请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