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仙桃市学生资助政策一览表 |
| 学段 | 资助项目 | 资助对象 | 资助标准 | 办理方式 |
| 幼儿园 | 学前助学金 | 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等 | 50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小学初中 |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在籍在校,且在校寄宿的脱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 小学625元/每学期;初中和特校困难学生75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 在籍在校,且非在校寄宿的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 | 小学312.5元/每学期;初中375元/每学期;特校困难学生75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普通高中 | 国家助学金 |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困难程度分三档:1400元/每学期、1150元/每年、900元/每年。(各校人均标准为1150元/每年)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免学费 | 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 |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据实免除(现标准900元/每学期),民办普通高中参照公办学校的标准减免90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中职 | 国家奖学金 | 有仙桃市学籍且在校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中职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 | 一次性发放6000元/每人。(名额有限,择优考虑) | 中职二三年级学生找学校申请,学校评审后上报 |
| 国家助学金 | 具有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115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免学费 |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比例,全省统一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 公办中职学校据实免除,民办中职学校参照公办中职学校的标准减免1200元/每学期。 | 每学期开学后找学校班主任或负责资助的老师申请,秋季学期已申请通过的春季学期可不再申请 |
| 大学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申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要求为仙桃户籍。 | 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大学期间免息,毕业后开始还款,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 每年7月中旬-9月到市教育局便民中心101贷款大厅办理 |
| 滋蕙计划 | 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一次性补助。 | 考入省内院校的困难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名额以省下发指标数为准) | 每年7月中旬-9月到市教育局便民中心101贷款大厅办理,超过指标数后停止 |
| 教育局资助办联系电话:0728-3314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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