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378025/2026-06933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26 |
| 文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6-02-26 | ||
| 名称 | 华润仙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 ||
土地征收预公告
仙征预公〔2026〕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仙桃市三伏潭镇双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仙桃市三伏潭镇双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4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清楚(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华润仙桃“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力发电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为实施《仙桃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效利用仙桃市风能资源,改善能源结构,促进仙桃市地方经济发展,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仙桃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6年2月25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和《仙桃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仙政发〔2023〕6号)等有关规定,2026年2月25日起,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征地事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三伏潭镇双剅村,并已在仙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资源配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前信息公开)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