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引导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仙桃市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省委、省政府“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目标,坚持总量适中、结构合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合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节奏,优先保障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新兴产业等用地需求,加大基础设施民生类项目建设,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强化保障发展能力,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二、计划范围及期限
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仙桃市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按用途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混合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七大类。计划期为一年,计划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仙桃市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17.06公顷以内,其中使用存量建设用地187.66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度仙桃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69.0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60.17公顷;住宅用地3.33公顷;混合用地5.9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6.96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6.29公顷;特殊用地3.76公顷。
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占供应总量比例:商服用地16.56%;住宅用地0.80%;工矿仓储用地14.43%;混合用地1.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37%;公用设施用地18.29%;交通运输用地47.23%;特殊用地0.9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 商服用地布局。商服用地拟供应69.07公顷,主要布局在干河街道办事处、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沙嘴街道办事处、长埫口镇等区域。
2. 住宅用地布局。住宅用地拟供应3.33公顷,主要布局在沙嘴街道办事处、西流河镇等区域。
3. 工矿仓储用地布局。工矿仓储用地拟供应60.17公顷,主要布局在干河街道办事处、龙华山街道办事处、杜湖街道办事处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长埫口镇、西流河镇、彭场镇、毛嘴镇、郑场镇、三伏潭镇、杨林尾镇等区域。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供应1.56顷,布局在沙嘴街道办事处、干河街道办事处等区域。
5. 混合用地布局。混合用地拟供应5.92公顷,主要布局在干河街道办事处。
6. 交通运输用地布局。交通运输用地拟供应196.96公顷,主要布局在干河街道办事处、沙嘴街道办事处、龙华山街道办事处、长埫口镇、西流河镇、毛嘴镇等区域。
7. 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公用设施用地拟供应76.29公顷,主要布局在沙嘴街道办事处、郭河镇、毛嘴镇、郑场镇、沙湖镇、杨林尾镇、胡场镇等区域。
8. 特殊用地布局。特殊用地拟供应3.76公顷,主要分布在杜湖道办事处。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6年仙桃市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商品住房、工矿仓储用地、混合用地等经营性用地计划以出让(租赁)方式供给为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等拟以划拨方式供给为主。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促进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大力支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淘汰落后和低效能产业,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业用地向园区、产业聚集区集中,土地供应向基础设施用地倾斜,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城镇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充分盘活存量土地,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投资强度。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亩均税收管理。
(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落实年度住宅用地调控目标。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把握住宅用地供应的节奏和时序,完善供地方式,保持房地产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
不断健全政府储备、统一供地、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地机制,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仓储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仙桃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坚持计划控制引导,有序规范土地供应,确保计划内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镇(办、场、园)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工作。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加强跟踪管理,及时了解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和本市发展情况,适时对计划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提高计划实施率。
附表:仙桃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
仙桃市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 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混合 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 输用地 |
公用设 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 房用地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417.06 | 69.07 | 60.17 | 3.33 | 0.53 | 2.80 | 5.92 | 1.56 | 196.96 | 76.29 | 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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